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前,携带本人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完成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7月1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