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4年高会职称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13日9时至8月12日17时
发布时间:2024-05-13 点击数:23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申报要求(一)2024年度全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 省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系 统 ” ( 网 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 ), 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二)请各地、各单位尽快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 统组织机 ...

申报要求
(一)2024年度全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
西 省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系 统 ” ( 网 址
https://hr.jxhrss.gov.cn/zcxt ), 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
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请各地、各单位尽快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 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详见赣人社字(2024)100号文附件2) 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单位账号(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其中 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职称
办负责创建。企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账号均由单位创

 


建,均在单位申报职称。
(三)正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9 时至6月13日17时;高级会计师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 13日9时至8月12日17时(鉴于申报人数较多,请提前准备 好材料,尽早申报)。申报人员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规定 时限内登录评审系统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清晰 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证明材料 应使用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上传,要求为 JPG 、 JPEG 或 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保证正向清晰完整, 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 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
充材料。

(四)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本人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及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 栏目中填入12位数或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应至2024
年12月30日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
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学历的,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
关佐证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
得的,还需上传转系列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用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时应受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 并从事财会工作(或是财会机构负责人),并上传申报单位出具 的申报人受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并从事财会工作(或是财会 机构负责人)的证明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连续的《事业 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
表上时间为准);
(2)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需上传取得现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聘任文件或聘书);
(3)企业会计人员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当年开始视同受聘相应层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只需上传现专
业技术资格证书;
(4)注册会计师只需上传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4.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材料
上传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 合格证书(或上传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完成继续教
育学分的截屏图)。
5.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 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 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半年,且 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 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
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证明材料上需加盖两者公章)。
6.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职称申报条件,先选择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 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应填写和上传的工作 经历及佐证材料按照《江西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 行)》(赣财会〔2021〕27号)要求执行,与职责相关的任命文
件、纪要类材料需完整上传。

 


7.理论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
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 (www.cnki.net) 、 万方数据 (www.wanfangdata.com.cn) 或维普网(ww.cqvip.com) 上进 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评审系统“检验验 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
不作为评审依据(验证有效期应至2024年12月30日有效);
(3)国际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科技情报检索单位(如科技 情报所、高等大学图书馆等)提供的SCI 、EI 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
(4)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 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
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5)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行业标准与制度设计 文件、咨询报告、分析报告等会计专业类工作实践成果,须经
有关单位认定并加盖公章。
8.理论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
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上传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 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 料的封面,完成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 页。其中完成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
公章。
9.业绩成果-奖项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10.业绩成果-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职称申报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申报
条件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申报人员在上传工作业绩和理论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申
报条件,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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