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时间和有关时限要求
1.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申报人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根据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申报人须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诚信填报,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申报人因个人原因使用了“一键删除”功能的或上传材料不清晰、出现漏报、错报,必须在9月30日24:00系统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前完成重新申报,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审核部门须在10月31日前提交省财政厅审核组织评审。
3.任职年限。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申报2023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4.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不得在该时间之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
5.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当年是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