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行政事业类第四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点击数:40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属医 院、高校,中央驻陕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财会人才队伍,根据《陕西省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陕财办会〔 2023〕48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陕西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行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属医 院、高校,中央驻陕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财
会人才队伍,根据《陕西省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陕
财办会〔 2023〕48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陕西省高层次财会
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行政事业类第四期)选拔培养工作,计划招
收1个班约60人,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具体培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 在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中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负责人 (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会计人才。
(四) 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 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 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六)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1月1日 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七) 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合格标准。
(八) 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或省级会计领军、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
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 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 得参加选拔。
二'报名选拔程序
(一) 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陕西会计网 (http:; //kjw. shaanxi. gov. cn )u陕西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
升工程选抜培养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申报和 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由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网上远程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9月14日17: 00。
(二) 报送材料。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陕西省高层次财 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各市区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 将《申请表》及表中所填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按属地原则将材料报送或邮寄至省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
材料装订顺序为:申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级 会计师职称证书或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行政 职务任命文件,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作者姓名页和内容页,发表 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和内容页,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近 5年个人获奖证书。
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18日12: 00。
(三) 选拔考试。
陕西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拔由材料评审、笔 试、面试、确定入选名单等环节构成。
1.材料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进 行量化评分。
2.笔试。考试采用闭卷笔纸考试方式,由主客观试题组成, 考试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 理等。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中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 时间为210分钟。考点设置在西安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 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提前通知考生)。
材料评审和笔试两项成绩加总优异者,将获得参加面试的资 格。
3.面试。面试环节对申请人进一步评价,重点考察申请人的 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及运用能力、语 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23 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入选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材料评审、笔试、面试 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入选人员,书面征求 用人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最终确定入选我省高层 次财会人才培养名单。
三' 培养时间与地点
陕西省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行政事业类第四期) 培养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培训周期为3年。具体开学时
间和有关要求由省财政厅通知。
四、 培养方式
主要采用课堂研修、实地调研、在职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等,帮助学员提升履行财务管理等方 面的能力素质。
(一) 集中培训。每年举办2次短期集中培训,每次约10 天,以党性建议、改革热点、专业知识拓展、国际思维与跨界思 维、职业素养、案例讨论等方式为主。
(二) 实践研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有关单位 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组织学员撰写研究报告等 (1年内报送材料的数量不得低于2篇)°
(三) 在职学习。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 的方向和参与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学院提供自学 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 培训内容,定期向省财政厅报送学习心得体会等,努力把学到的 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
五、 学员管理
(一) 档案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 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 考核管理。建立考核体系,学员集中培训、实践研习、 在职自学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
(三) 毕业管理。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
培训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学员毕业时将颁发毕业证书。 取得证书的学员,可优先被聘为陕西省会计咨询专家、高级会计 师评委,参加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予以优先考虑。
六' 培养费用
陕西省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 省财政厅承担,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 担,伙食费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任磊029-68936254
报送地址: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碑林区四府 街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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