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点击数:32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特别提示:  1. 2023年度福建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方式为考后资格审核,考后资格审核办法届时另行通知(请关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栏目http://cz.xm.gov.cn/kjzc)。  2.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包括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

★特别提示:

  1. 2023年度福建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方式为考后资格审核,考后资格审核办法届时另行通知(请关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栏目http://cz.xm.gov.cn/kjzc)。

  2.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包括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单位及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初级、高级资格应在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中级资格应在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4.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后,凭网上缴费平台自动生成的财政票据识别码,初级、高级资格应在2023年5月13日(中级资格应在2023年9月9日)之前,到缴费系统指定的网点自助打印报名费发票。(请考生务必牢记网上缴费平台提示的发票打印相关信息,否则将无法打印发票。)

  一、报名条件(按照会考〔2022〕3号文件要求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文所述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文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和解放军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六)本文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详见:《福建省关于发布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初、中、高级)的通知》 http://www.fjkuaiji.com/h-nd-836.html)

  四、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3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流程

  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厦门地区考生全部实行先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后网上交纳报考费用,成绩合格后再根据要求资格审核。请考生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

  (一)考生网上注册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务必按报名网站要求自行上传照片(照片要求详见报考网站具体说明,照片必须为清晰、彩色、完整的近期证件照,否则将影响考试及成绩合格后资格审核),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 

  1.网上注册时间

  初级、高级资格: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

  中级资格: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

  2.报名网址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二)网上缴费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初级、高级资格: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8:00

  中级资格: 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

  (三)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安排

  初级资格:预计2023年6月16日前

  高级资格: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

  中级资格:预计2023年10月31日前

  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看本人的考试成绩。

  (四)考试成绩合格后资格审核(详见“六、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

  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方式为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栏目(http://cz.xm.gov.cn/kjzc)另行发布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审核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需提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原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考生必须在所报考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对不符合会考〔2022〕3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其他

  因系统原因,请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已缴费成功的考生信息不能再更改。若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将无法补报名。

  八、准考证事宜

  打印准考证请关注福建省财政厅网站“福建会计”栏目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九、厦门考区咨询电话:0592-12345

  附件: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

  2.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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