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2022年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进行,申报人员可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参照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于6月底前完成网上职称申报,并提交相应资料。
(一)个人网上申报
1.网上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注册→人社部门审核通过→个人注册→维护单位所属信息→维护个人信息→选择申报评审活动→填写申报信息→上报所属单位→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上报→按系统流程报送申报材料。
2.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申报人须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资料信息,具体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术成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内容。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上传电子版(照片JPG、PDF格式均可,10M以下),论文须上传全文 word 电子版(与发表原文一致)。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包括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相应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1.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报人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等情况;申报人业绩成果等。用人单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告知原因。
2.公示。用人单位审核工作完成后,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接到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
3.推荐。用人单位应合理运用个人述职、考核评价、民主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出具推荐报告。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或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推荐报告中应综述申报人工作表现,主要业绩贡献、所符合的评审条款和推荐理由。用人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4.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对审核结果负责。要认真细致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的,不得迁就照顾;审核中发现申报人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不得徇私舞弊。
(2)市、县(区)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须对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岗位设置以及评聘情况;申报人工作岗位、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等情况;申报程序和推荐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聘请的合同制员工或劳务派遣人员,由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推荐上报;
(4)中央、外地在宁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区评审职称的,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所在单位、驻宁最高机构审核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