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方式和程序
参加我市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人员先通过网上申报,并经各有关单位审核后,再到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3日由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专题—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生成有关表格。
(二)现场受理。
1.申报系统内“办理情况”为“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后,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现场受理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3日,共10日(包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711室。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申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场提交材料采取预约制度,申报人员必须提前扫描文末二维码(附件7)进行预约,并严格按照预约时间进行现场提交,非预约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人员应以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对照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现场提交评审材料。评委办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评审材料予以退回修改,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第二次现场提交评审材料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评委办不再受理其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