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本省所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单位初审并作出意见后直接报送材料;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其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权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方可报送材料。
申报人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五、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10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程序
本省所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单位初审并作出意见后直接报送材料;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其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权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方可报送材料。
申报人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五、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10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