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及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0〕26号)(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三、申报系统地址
申报人员登录“会计之星”(http://www.kjzx.cn/)网站,进入山西省高级及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以下简称 “评审系统”)。
四、日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30日。
2.申报要求:申报人员需在此时段内完成注册及材料申报。请仔细阅读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操作指引(见附件2)、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4),严格按照要求申报。
(二)网上审核
1.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自2021年9月1日开始进行网上审核,申报人员可通过评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公布时间为9月24日。审核结果有以下几种:
(1)申报系统提示“评委会已审核通过”,申报人员可按照现场审核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等待现场审核。
(2)申报系统提示“评委会审核未通过”,终止申报人2020年度申报。
(3)申报系统提示“请根据评委会意见修正补充申报材料”,申报人员须在9月29日前完成材料的修正补充,并再次提交,提交方式和路径与首次提交时相同。再次提交材料时只上传修正补充的部分,其他部分无需重新上传。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再次提交的申报材料经评委会第二次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可按现场审核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等候现场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终止申报人2020年度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