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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财政性资金,特别是专用财政性资金的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连续发过财税[2008]151号和财税[2009]87号文2份文件,这2份文件对财政性资金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两文件规定有异   财税〔2008〕151号文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