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如何解决好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而农村审计工作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负责审计的部门多、手续多、审计时间长等。在这种形势下农村审计工作必须加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创新农村治理管理模式和研究农村治理存在的问题,配合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乡村治理的内部审计需求
农村治理结构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环节是内部审计,它的存在可以平衡各方权力。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旨在监督受委托责任有序的进行,目前我国农村代理关系出现多种形式,如:村民、村集体、村民委员会等主体的委托关系。村民只保留审计监督的权利,而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权却掌握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手中。这种模式存在的弊端就是权力的失衡,同时在这种机制运行的过程中会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村民在与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会被放大,而且村民的谈判监督的能力相对较弱;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权在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中,由于监督机制发挥的作用有限,代理人处理相关问题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村民的利益。出于对上述两种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的考虑,在农村治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有效解决徇私舞弊和代理人和受代理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内部审计被引入到农村治理工作中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
二、乡村治理中内部审计模式的构建
在各个行政村设立专职内部审计员的岗位,审计员负责对于乡村日常管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设立该岗位的主要优点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审计人员的工作地点在乡村,对驻扎村的情况十分了解,在工作过程中能够精准审计。第二,审计员专业素养较高,对于日常审计工作有明确分工;第三,审计员可以根据乡村治理实际运行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审计工作。具体如下:
首先,在农村治理的上层建筑上,树立领导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农村审计人员不纳入到村委会管理,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直接领导,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在每个行政村都要成立,职责主要是负责村民集体经济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保证村务能够公开透明。另一方面,乡村监督委员会委员是村民通过选举产生,他们能够代表村民的意愿。此外,村级审计员的工作不会受到村内领导班子的影响,审计人员的工作的独立不会因为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受阻;监督委员会将审计权全部赋予给本村的驻村审计员保证了审计结果更加具有说服力。
其次,在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专职审计员的人员数量同审计工作相适应,建立完善的用人制度和正规的选拔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公开公正。审计人员要具备审计工作所需要的能力例如:具备初级的财务管理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在这个前提下,由村级监督委员会推举候选人,村民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同时,审计人员的多少要根据本村在册人口相对应,避免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
最后,在审计机制实际运行过程中,为保证审计工作发挥作用,完善科学的制度要为审计工作保驾护航。管理运行的三个部分重要,包括资源、任务、成果三方面管理。任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其宗旨是驻村审计人员在进行工作之初要考虑到是否符合农村治理的实际意愿,遵循成本最小化原则,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进度:一是审计人员有权进行专项审计,集中解决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这项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委托审计员进行;二是审计事项无法由内部审计员完成,可以引入外部审计,通过内外审计结合的方法来完成。合理的资源管理机制是指灵活调配内部审计的相关资源,提高审计工作的工作效率。当前我国农村的内部审计难以开展的主要难题有人员不足,经费不到位等。因此,只有整合现有的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才能保证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健全的成果管理机制是指具备有效的审计报告制度和迅速的信息反馈制度,审计人员及时、全面的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汇报,此外,驻村审计员直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委员会工作一直在阳光下进行。
三、乡村治理框架下农村审计创新研究
1.深化审计内容,拓宽审计范围。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要进一步扩大,深化审计工作制度改革。主要事项包括: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下达的政策实施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贯彻落实方面不落地的情况。经济决策方面即相关的决策制度是否有所完善,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否严格,村务是否经过村民讨论和集体决策。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是否避免被侵占和虚报等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是否公开透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项福利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是否存在违规截留、挪用、挤占等问题,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四荒地”等土地资源的使用和租赁情况是否附有相关合同;各类补偿款的管理和发放是否透明。工程建设方面,项目招标有无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2.创新审计方法,提升审计质量。
审计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创新审计方法和提升质量是搞好村级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一是明确审计责任。审计工作由当地县政府或者乡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实施,由党委和政府进行领导和指挥,组织部发挥带头作用,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主体作用。二是规范审计程序。审计组做好规划工作例如:开展工作前的准备工作、选择合适的审计方式、确定审计时间等;召开审计组成员、村民代表、村两委的审计进度会,介绍和说明审计工作的相关事宜;按照审计的程序向村民进行公开,包括:审计的目的、事项、流程等,还有设立监督电话热线。三是相关工作人要进入现场进行实地审计,采取多种询问方式和重新调阅相关资料等方法,根据相关的程序向上级部门汇报,汇报的内容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审计员汇报材料要保证充分和真实;审计实施的过程和查证结果要进行仔细记录。四是审计员要坚守职业道德。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严守底线、公平公正、保证审计工作不外泄信息、对自己严格要求。五是评价有据可查。以审计确定的结果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出客观评价,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严格行使本职工作的职责,不越权,不对没有充分证据的结论做出评价。六是把控审计质量。保证审计进程的高标准,制定审计工作相关的操作规程、实施计划、报告的等文本的模板和规范。进行精准化的数据分析,对主要数据进行对比,这些数据包括住房公积金、贫困户建档立卡、农村养老保险、各种税收征管、单位车辆等,从这些数据中发现问题,实施跟踪审计,审计组领导对审计工作进行负责,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负责相关事务的领导亲临现场进行指导工作。关键的节点要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符合自动运作、控制节点,程序不可逆原则,在一些关键点进行严格把关例如:项目审理、审计报批、现场审计、实施方案宝贝,主要负责人员从上到下一层一层地进行把关监督,整个审计工作要做到从头到尾都在工作人员的视野下进行,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3.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审计整改。
审计存在的价值在于整改,一是审计结果要发挥作用。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给主管部门。做到一经发现及时汇报给党委和政府,同时通告给主要的管理单位例如:财政、组织、农业等,辅助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监管,让村级管理工作在正常的轨道运行。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处理被审计的个人和班子。对财务管理混乱、内部管控搞形式主义、群众反映问题多的行政村,基层政府要及时进行整顿,触类旁通,加强引导作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存在贪污受贿和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候选人取消其候选人身份,假借招待或者出公差的理由进行高消费的村委成员进行批评教育,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村两委成员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利,通过非法手段占有集体资产的人员进行严惩并且要求涉事人员补偿村集体的经济损失,涉案数额较大的,将案件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并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是促整改抓落实,建立整改主体责任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整改工作的主体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查,定期参加整改工作会议,促进整改工作高效进行。各级政府将年度整改情况和审计结果作为下级政府的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上级部门下达整改指令,村两委整改不到位、搞形式主义,不从根本上进行整改的,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整改责任人进行谈话,积极促进整改工作的进行,多次谈话无效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审计工作中查出村两委班子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召开会议,建立处理问题的相关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五是实行公告制度,制度的贯彻落实必须在公开的环境下进行,按照制定的制度,上级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进行通报,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进度情况。
四、结束语
农村建设改革不断深入,乡村治理的标准在不断的提高,审计工作愈加重要。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审计支撑作用,保证治理工作高标准完成。但是农村治理现实的情况是,审计工作没有完全参与到农村治理中来。主要表现为:审计制度不够完善或者个别行政村根本没有建立审计制度,外部审计监督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权威性不足,模式不统一等等;审计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农村领域确实难以发挥作用,供给明显不足。解决农村治理的问题就是要在审计上下功夫,这样才能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