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8 点击数:102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各有关单位及人员:2018年度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时间:5月16日至6月14日工作日期间(工作时间:9:00 -12:00;13:30-17:00)领取地址:省政务服务大厦C座2楼120-1 ...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2018年度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5月16日至6月14日工作日期间
(工作时间:9:00 -12:00;13:30-17:00)
领取地址:省政务服务大厦C座2楼120-124省财政厅窗口(马鞍山路509号)
联 系 人:许 展
联系电话:0551-62999848
二、领取方式
1.统一领取:按照材料报送时的方式,由申报人员所属主管单位或所在市财政局会计科(处)委派人员统一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领取人需出具单位有效委托证明及申报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可与主管单位或所在市财政局联系领取。
2.自行领取:征得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同意后,申报人员可自行领取,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如请人代领,须出示申报人员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
三、费用缴纳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证书领取者需缴纳300元/人的评审费,在领取证书时现场缴纳。
四、领取材料
证书领取者在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等相关材料后,将评定文件(皖财会〔2019〕418号)、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评审审批意见表(各1份),交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证书本人留存。参加本次评审的人员(含评审未通过人员)均可领回个人申报材料,逾期未领回个人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省财政厅会计处将按相关规定,作统一销毁处理。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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