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9 点击数:134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浙财会〔2019〕4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精神,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 ...
浙财会〔2019〕4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精神,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9月举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次年起3年内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
9月7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8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日期及注意事项
浙江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9:00-3月25日16:00;补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9:00-3月29日16:00。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无法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财政厅”,再点击“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之前的工作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本人单位所属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信息确认工作。
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于2019年3月28日前,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kjzj.zjczt.gov.cn)——信息登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
所有考生报名均使用二寸标准证件照,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软件,经审核无误后再上传照片,以确保照片符合制证要求。
(三)考务费用
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中级标准为每科60元,高级标准为每科8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辖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地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对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的规定,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于工作时间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
(四)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报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有误的,应及时进行更正。
(六)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对考试各阶段工作的要求,我省制订了《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2),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安排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规则,抓好落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考务工作。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考场规则、监考规则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关于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2019年7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落实好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点、考场及机位,将《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统计表》(详见附件3)报省会计考办。
(八)省会计考办在评卷过程中发现雷同试卷的,将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和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九)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准备做好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考试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或见“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kjzj.zjczt.gov.cn)首页“咨询电话”一栏。
附件:1.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2.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3.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统计表
4.考试咨询及联系方式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财会〔2019〕4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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