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公路养护会计制度》亟待改革
发布时间:2007-03-28 点击数:2614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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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笔者认为,1987年颁布实施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制度月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的需要,亟待改革:
1、随着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和公路行业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化,公路部门经济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经济业务的内容不断增多,会 ...
笔者认为,1987年颁布实施的《公路养护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制度月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养护会计核算的需要,亟待改革:
1、随着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和公路行业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化,公路部门经济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经济业务的内容不断增多,会计对象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现有会计科目已经不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很多经济业务发生后在现行会计制度中找不到相应的处理方法力山公路养建资金投资渠道和筹资方式发生变化后,出现了世行贷款、国外融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国债投资等情况;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后,有了车辆通行费收入;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增加了个人住房资金、缴存公积金、医疗统筹资金、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待业保险金等支出;国家为加强宏观调控,改变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增加了各种财政专户存款等。
2、公路部门根据现行制度编制和提供的会计报表,不能满足财政、税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国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现行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资金平衡表、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表、支出计划执行情况表、费用表、工程成本表、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表、专用基金表等15种报表,不仅数量多,编制复杂,而且通用性、相关性、可比性差,作用不大。最不方便的是,在申请银行贷款、办理税务登记、编制国有资产年度报表时,都必须按照对方的要求填报成通用格式的会计报表,不仅增加了财会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偏差在所难免,难以保证报表的质量。
3、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路养路费n由省、市、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实行统收统支,所属公路养护单位严格按照省级公路管理部门核定的养路支出计划使用养路拨款,完成养路支出计划任务,年度终了,公路养护单位所发生的养路支出,通过办理年度财务决算,全额结转到省级公路管理部门,由省级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计算当年的结余或超支的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养建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公路行业推行投人产出承包责任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需要。如:现行制度规定,养路资金结余科目核算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单位以前年度结余的养路资金。但养路费支出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地、市级以下公路部门以前年度所实现的结余资金或超支没有合适的科目归集和核算,实际工作中摆在其他往来科目内核算。这种办法导致大量的超支或结余资金都隐蔽在往来结算资金中,从会计报表中反映不出公路部门的财务成果和自我发展能力,也不利于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4、现行制度在养路费、过渡费超收分成和在建工程核算等方面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公路养护工程支出(包括未完工程已发生的实际支出)采取当年实际支出在年度终了时全额转销的方法,既不利于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跨年在建工程成本,也不利于对跨年工程进行成本控制和加强财务管理,并且给跨年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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