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答辩范围:围绕参评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业绩、会计案例和论文代表作等出2个问题,给参评者作答。
五、答辩流程及要求:
1.答辩人员按《2017年参加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人员答辩时间安排》指定的时段(上午或下午)进入等候室(4楼2号会议室)。
2.答辩人员凭身份证签到,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3.答辩前10分钟进入准备室。进入准备室后,工作人员发答辩题目和纸笔。答辩者所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包括任何纸质材料和电子产品、手机。
4.答辩分个人述职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总体时间25分钟(个人述职掌握在5分钟左右)。
5.个人述职要求:简要介绍,主要阐述近5年取得业绩成果的重要方面。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6.回答问题要求:述职结束后,直接答题。要求答准所问,重点突出,说服力强,表达顺畅。
7.答辩结束后所有分发材料交给工作人员,离开会场。
8.答辩人员未按时到场视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