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治理问题成为“G20成都会议”各国财长及央行行长会议的重头戏。
这也是在G20层面首次就税收专题举办的高级别研讨会。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认为G20各国应探讨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促进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为全球经济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做出更大贡献。
不难看出,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税收新秩序正逐渐形成,随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计划(下称“BEPS计划”)及税收情报交换等工作的落实,必会沉重打击国际逃避税行为。
跨国企业应转变思路,完善企业信息披露,提高税法遵从度,练好内功,防范税收风险。在此过程中,财务人员大有可为。
“避税天堂”或不复存在
一度,摩纳哥、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备受跨国公司的青睐。
“跨国集团倾向于通过商业安排将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从而使得集团在低税率国家留存价值链条上的大部分利润,降低纳税人的全球整体税负。”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兼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向记者解释说,各国反避税措施的有效性在这些“避税天堂”面前大打折扣。
此外,各国对某些经济实体及金融工具的税务处理不一致和有害竞争优惠税制的存在,也成为跨国企业避税的一种手段。
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新秩序尤为重要。BEPS计划就为其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了解,BEPS计划由34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8个非OECD的G20成员国和19个其他发展中国家共计61个国家共同参与。“可以说,BEPS计划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税收平等的情况下全球合作的典范。”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董华说。
而自2013年实施启动BEPS计划后,中国一直是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相继出台了《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管理办法等4个强化反避税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5年9月更对现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2014年和2015年连续发布了BEPS项目的最终报告,并将15项计划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方案。
跨国企业信息披露越发重要
在15项行动计划中,对跨国企业信息披露环节有着更高的要求。第13项行动计划是“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别信息披露指引”,包括修改后的转让定价文档标准以及分国别信息披露表。该表要求披露跨国企业集团收入、获利和纳税在全球范围内的分配情况,以及跨国企业集团 各成员实体所在国经济活动等信息。
“这就要求跨国企业财务人员要对企业进行全面信息披露,了解企业各国的税收政策,避免因政策理解不透彻带来的税务合规风险。”董华说。
同时,一个全球通行的信息披露标准显得尤为重要。不过,随着签署情报交换协议国家的增加,纳税人相关资料的越发完善,企业信息透明度的增强,董华相信,全球通行信息披露标准的形成不会太远。
财务人员大有可为
在国际避税窗口收紧的情况下,跨国企业在谋求海外发展时要构建好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做好相应的尽职调查,防范税收风险。
王冬生表示,从实践来看,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好充分的调研分析,没有建立全球转让定价政策架构,没有健全税收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在境外吃亏的情况并不少见。
尤其是并购国外企业时,由于没有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也有中资企业在并购后被当地税务机关调查,需要支付巨额的补税,从而给企业经营造成困难。
其实,提升企业自身税务风险防控能力也是减少企业损失的一种手段。
董华在为某跨国企业进行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发现,仅在合同审核这一环节就存在诸多税务风险点。通过审核,帮助企业挽回将近400万元的损失。
“如果跨国企业能将侧重点由如何利用政策打‘擦边球’转向企业自身税务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上,企业将在生产、销售等环节上受益匪浅。”董华说。
这就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工具进行适当的税务筹划,加强应对和管理跨国经营国际税务风险的能力,了解如何运用国内和国际税收框架下的救助机制等都将成为企业财务人员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