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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金融借力风险经理延伸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14-10-14 点击数:176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当前农村合作金融系统机构网点遍布城乡各地,客户数据量大、业务种类多,内部审计仅仅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开展专项审计项目,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内控管理需求,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专项审计项目仅针对于某类业务,而不能起到对所有的业务进行全盘扫描;二是专项审计针对的审计 ...
  当前农村合作金融系统机构网点遍布城乡各地,客户数据量大、业务种类多,内部审计仅仅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开展专项审计项目,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内控管理需求,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专项审计项目仅针对于某类业务,而不能起到对所有的业务进行全盘扫描;二是专项审计针对的审计期间虽然可以有一定的时间追溯,但不能对该业务进行连续性的监督;三是由于审计资源有限,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时,除了后续审计,无其他更多的依托手段,整改情况的跟踪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为使审计工作与当前环境和管理要求相适应,近年来,德清农村商业银行依托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不断拓宽审计思路,在完成年度审计计划内的各专项审计项目外,以风险为导向,根据重要性程度对全行所有的业务数据通过模型进行梳理、归类,导出风险疑点数据,并按月核查,加大非现场审计工作力度,同时创新审计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风险经理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各项业务监督,有效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一、主要做法

——梳理风险模型种类,配备有效核查力量。借助于省农信联社开发的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德清农商银行审计部配备2名计算机专业毕业且精通业务的青年骨干,1名富有审计经验的专职风险疑点数据核查审计人员,按月根据存(贷)款业务、会计业务、票据业务、银行卡业务、资金业务、客户管理和员工管理等内容,对近300个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模型进行梳理,根据重要性原则和风险程度,结合可用审计资源,确定核查的不同频率,开展日常风险数据核查工作。同时,德清农商银行为加强全面风险管理,2014年1月起在辖内各支行配备了专职风险经理,其职责之一是和审计部门协作,共同做好风险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加强总行对各支行信用、操作等各类风险的监督。

——密切关注风险重点,联动开展核查工作。由于计算机模型多,风险疑点数据量大,仅凭现有的审计力量不可能完成所有的核查工作量。德清农商银行对导出的所有业务风险疑点数据,根据风险级别从高往低的顺序进行排列,风险级别高的数据,由审计部逐条进行重点核查,辅以风险经理协查;其余级别的数据由风险经理核查,并报审计部复核。通过进入事后监督影像系统调阅档案资料,进入核心业务系统开展查询和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等多种手段,对数据进行多方取证、核查。在联动核查过程中,审计部门和风险经理双方对所核查的结果和信息资源及时共享。核查结果由审计部进行每月通报,并对存在违规问题的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或某项业务管理不到位的业务管理部门下发风险提示。

——借力风险经理平台,实现风险全过程跟踪。由于风险疑点数据核查更多采用的是非现场审计方式,在真正取证时可能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如:在核查信贷业务时,可能存在客户经理因主观想逃避违规行为而未如实反馈,而直接联系信贷客户可能引起客户的不良情绪等情况。而总行委派各机构的风险经理由于日常工作时间主要在支行级机构,熟悉当地情况和客户,其主要职责是对风险进行识别、监测、分析、报告、控制和化解,故在碰到疑点数据需要进一步深挖或深查时,风险经理第一时间发挥了有效作用。同时,风险经理在落实总行下发的整改要求时,作为总行派驻在支行的一个“监督员”,持续关注被查机构的后续整改情况和今后同类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情况,使监督的目的实现了有效的延伸。

——建立持续反馈制度,督促整改落到实处。查而不改,等于不查。德清农商银行在做好常规专项审计项目下发审计整改通知的同时,建立定期问题反馈制度:一是审计部按月参加风险经理例会,对所有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使风险经理可以全面了解检查发现的全部问题。同时,审计部通过和风险经理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探讨,可以及时了解被查机构的整改现状;二是持续树立合规从高层做起的理念,由总行分管领导组织并由辖内所有支行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季度通报整改会议,通过定期对上阶段各类审计、检查或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目的在于落实支行或部门的整改责任,通过举一反三,避免问题屡查屡犯。

二、取得的成效

——凝聚合力,上下联动监督起成效。通过总行层面审计部门“上查”、辖内机构层面“下改”、中间桥梁层面风险经理“督促”等方式,形成“查、改、督”合力,整合有效资源,共享审计成果,上下联动促使违规问题机构将整改真正落到实处。仅2014年上半年,该行共核查各类风险疑点数据37775条,排除核查结果未见异常的情况,核查出有问题数据244条,向支行出具整改通知书31份、向业务管理部门出具内控风险提示及建议2份,共对37人次进行了处罚。上半年风险疑点数据核查处罚的人数和金额占审计部门上半年处罚人数和金额的52%左右。

——共享资源,风险经理管控有抓手。在共享核查资源的同时,派驻风险经理对支行各类风险的识别、分析和监测等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抓手。由于风险疑点数据涵盖了大部分的业务,风险经理日常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风险经理可以将风险的关注点从某类已发现的问题引伸到提前关注其他具有相关联的业务上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风险识别的关口也在前移。

——提升效率,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通过有效发挥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作用,无论是专项审计项目还是每月风险疑点核查项目,涉及的风险疑点数据大部分都在目前可用的模型中进行体现,从而减少审计盲目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尤其是每月的风险疑点核查,通过对违规问题的早发现,从而能够做到早整改。如果整改及时、到位,则可以大大降低和避免重大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形成威慑,引导业务合规操作。在发挥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作用的同时,行内所有员工都知晓本人经办的业务在操作之后,都将会有几双关注的“眼睛”(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人员和风险经理)及时盯着自己,无疑会增加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违规行为发生。在提升威慑力的同时,能引导员工自觉执行制度,共同营造合规经营的理念和氛围,从而使各项业务能够持续保持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浅谈教育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 张平华 上官泽伟

开展教育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治理贪污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而采取的重要手段,为学校领导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先离任后审计,先任命后审计”的问题难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在实际工作中与组织人事科工作往往衔接不上,经常是组织人事科已下发干部任命或调任的文件后,才由内部审计科室进行审计。这样一方面会使存在的问题很难查证和认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因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更换而不了了之,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就更加难,不利于审计结果的利用和转化;另一方面会对离任的领导缺乏约束力,使审计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监督领导干部廉洁执政的效果。

(二)审计人员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以我县教育系统为例:我系统现有的内审人员15人,全部是局财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兼职,日常工作任务重,而教育系统因为自身的特殊性,学校领导干部的离任一般比较集中,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一般都在三年以上,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广泛,要在短时间内集中完成大批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会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同时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大都为会计专业,缺乏教育法律、管理、基建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综合分析能力等,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

(三)评价标准和指标系统缺乏。教育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对校长任期内的资金使用情况等经济责任进行评价,还要兼顾到校长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及提升教学质量等教学管理创新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而现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对这些内容缺少统一的考核标准、指标体系,即没有评价的单项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指标,更没有评价的框架,审计评价缺乏依据,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很难进行具体的评价。同时,由于学校领导的具体分工不同,很多业务由副职领导分管和把关,在审计评价时区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难度就更大了。

(四)审计结果运用效果不明显,后续监督不到位。1.审计结果运用效果不明显。首先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不高,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人事科室选拔、任用干部;其次是缺乏制度保障,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多个科室,由于没有严格规范的保障制度,使审计结果在运用时大打折扣;最后是审计结果运用的衡量标准不一致。由于审计结果运用中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导致有些审计结果很难适应当前改革用人机制和加强干部管理的需要。2.审计后续监督不到位。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有些学校的领导不够关注,只要求学校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落实整改,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关科室也未能及时地对问题及整改意见进行监督和检查,致使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削弱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监督和评价职能。

二、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开展任中审计,完善离继任校长工作交接手续。经济责任审计不单是内审科室的工作,它需要组织人事、纪检监审、计划财务等科室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因此,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审计联席会议由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主要任务是交流和通报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审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不仅是协调各方面关系的有效途径,也为经济责任审计从单纯的离任审计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扩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针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任务相对集中等问题,应认真贯彻“先审后离”制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同时将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调查等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审计,实现审计成果互用和资料共享,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另外,应完善离继任校长间有关交接手续,在校长交接时,填写交接清单对学校重大经济决策、账面债权债务、账外债权债务等重点财务数据有较完整、详细的记录,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存档,一方面使新任校长对学校财务管理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为分清离继任校长经济责任提供重要依据。

(二)确定审计重点内容,严格审计程序。在审计内容上要针对群众意见大、反应强烈的问题,重点抓住被审计人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展开审计,对重大的问题及重要情况进行重点审计。譬如,我系统从2011年开始,在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就将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点,关注食堂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会计核算情况、食堂原材料的采购情况、违规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情况。2014年又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作为审计工作的一个重点。在审计工作中,从组成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责任人的任期审计时间范围,到下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意见书及作出审计处理决定,都要严格按审计程序进行,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整合审计资源,缓解审计压力。我系统注重内审人员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时,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审计项目由社会审计力量进行,一方面可以使内部审计人员有更多的学习机会,另一方面为内部审计购买外部服务积累经验,减轻内审人员的工作压力。另外,开展集中审计,将业务相对简单的同类型学校安排集中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而且还可以就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共识。我系统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开展了全县成人文化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的经济责任集中审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制定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参照教育部第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浙江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细则》、《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具体情况对系统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专门的审计评价指标以及具体的审计程序和实施细则,从范围、对象、程序、评价指标、结果运用、组织领导等各方面加以规范,做到既有原则,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五)充分发挥审计成果的作用。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重视审计结果利用工作。要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结合起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评价结合起来,使审计结果成为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把审计结果与审计整改工作结合起来,督促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切实纠正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审计结果与综合理论研究结合起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注意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解决和预防的措施;将审计结果与公示制度结合起来,让单位员工通过关注审计结果,参与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来;把审计结果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结合起来,促进本系统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随着教育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化,教育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必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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