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制度,也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作为消防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部队开始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用到消防业务经费资金的管理中去,但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某地方消防支队的工作实际,列举了消防部队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所带来的变化和成效以及针对这种支付制度应当采取怎样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消防部队 应用探讨
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使用、银行清算,直到资金到达商品或劳务供应者账户的全过程直接控制。这种制度的实行,改变了以往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给各预算单位分散保存的局面,将财政资金直接(或授权)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保证资金运行的高效性。
按照市财政统一部署,我市消防支队从2004年开始对地方消防业务经费利用“财政一体化”平台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通过多年来的运行实施,地方消防业务经费使用效率得到提高,部队的预算执行得到加强,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而作为经费保障的地方财政部门,则实现了对消防支队地方消防业务经费日常使用的常态化监督管理。
下面结合我支队的实际,谈一谈对国库集中支付的认识。
一、消防部队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带来的变化和成效
(一)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了资金的全过程监控
消防支队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部队地方消防业务经费资金的监管发生变化,将之前纯粹的国有商业银行存款账户改变为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划拨变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并且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的全过程监控等。通过这些变化,从而实现了地方财政部门对消防业务经费的分配、拨付、使用及支付等全过程监控,杜绝了经费运作的不规范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消防部队的经费保障能力。
(二)国库集中支付增强了预算执行的规范性,硬化了预算的约束力
消防部队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每年财政部门安排的地方消防业务经费资金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无法用其他方式进行规避;支出必须根据年初批复的预算,每月底依据下月工作实际安排经费使用计划指标,根据计划指标填写用款申请和计划,待下月初财政部门进行批复后才能真正使用,最后办理支付业务。没有预算或超预算、无计划或不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财政部门均会给予否决,不予支付。有效地防止资金被挪用、被截留、被挤占等问题,强化了预算约束,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杜绝了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现象,硬化了预算的约束力,体现了“预算就是法规”的精神。
(三)国库集中支付提高了部队的财务管理水平,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
消防部队作为政府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地方消防业务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财政部门制定的游戏规则,由于建立了严格的支付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核内容和程序,使得《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得以有效执行,部队财经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高,部队首长理财风险降低,为部队首长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后勤财务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得以增强。
二、消防部队应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策略
消防部队作为一支地方现役力量,经费保障渠道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国家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消防部队的贯彻实施是大势所趋。由于消防部队承担着维护地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各级政府尤为重视,各级地方政府每年用于消防事业的经费总量在不断增加,这些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循国家各级财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那么,消防部队作为地方财政保障的一个预算单位,如何高效实施这一政策呢,笔者建议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加强宣传,取得官兵的理解和支持
国库集中支付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在具体业务的办理过程中,程序比原来多、手续比原来复杂、要求比原来规范,确实容易引起官兵的抵触排斥情绪。比如月底要报下月计划,没有批复的用款计划就不能进行开支,批准的用款计划也不能挪作他用,但对于需要使用经费或报销的大多数官兵来说,他们分不清也不管经费的来源,只管经费的使用,二者必然产生矛盾。
对于部队官兵来说,需要有一个认识熟悉的过程,需要一定时间的政策适应期。因此,在实施该制度前期,后勤财务人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对相关政策、程序进行解读,使得官兵对该政策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在经费日常使用过程中,再通过具体的事例进行详细的指导,帮助官兵树立预算、计划意识,养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最终实现政策执行的畅通性。
(二)细化预算编制,为支付提供明确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消防部队向地方财政部门编制报批的“二上二下”年度预算为基础进行规范和约束的。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关键环节,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高效性。尽管鉴于消防部队的特殊性,预算编制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有所区别,但总体上还是与政府的收支分类改革大方向是一致的,需要将预算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的项目,使得地方财政部门很容易就能核定每笔开支的合理性。
因此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一定要在财政部门允许的框架下,结合部队执勤备战需要和经济业务实际,详细列支具体项目和科目,提高预算的规范性、预见性和科学性,尽可能的减少预算的调整次数,增强预算的刚性。这样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时,具体体现在每月的用款计划提交和支付时,就能做到支出有明确依据,不会乱填、编理由填写甚至无所适从造成违规。一方面提高了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另一方面避免了在具体支出时因没有明确依据需要向地方财政部门一遍遍的汇报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适应集中支付业务需要
对消防部队而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还属于新鲜事物,大多数地方财政部门考虑到部队的特殊性还未能将其纳入实施范围。但作为财政改革手段之一,全面贯彻实施是大势所趋。作为部队财务人员,必须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才能驾轻就熟的运用和操作。毕竟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消防经费的监管方式、资金支付方式、会计核算方式等等都发生了改变,对部队的财务人员尤其是出纳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作为部队,必须要遵循军队的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另一方面,作为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单位,也必须遵守地方财政部门提出的要求。财务人员鉴于预算对经费收支的制约作用必须熟悉相关的宏观经济、财政政策和财务等知识,对部队将来的需求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科学规划和预测;还要针对当前科技迅猛发展、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的现实,不断学习和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熟悉网上办理业务流程,以适应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