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特征研究
发布时间:2014-01-13 点击数:165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股权激励的目的即是通过授予企业经营者股票,对经营者进行长期性激励,以此来肯定经营者自身人力资本的价值,激励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使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达成一致进而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并最终实现企业绩效提高和价值增值的目标。  在当前关于股权激励的研究 ...
  股权激励的目的即是通过授予企业经营者股票,对经营者进行长期性激励,以此来肯定经营者自身人力资本的价值,激励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使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达成一致进而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并最终实现企业绩效提高和价值增值的目标。

  在当前关于股权激励的研究中,实证检验公司股权激励前后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绩效相关关系的研究多,而总结并分析股权激励特征及其特征形成原因的研究少。本文通过搜集并统计自2006年初至2011年底共6年间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的344家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公告,首次对股权激励的特征及其形成原因进行了总结分析。其中,样本数据来自于巨潮资讯网及由和君咨询公司出具的《中国股权激励年度报告(2006—2011)》。

  一、股权激励特征统计分析

  (一)年度公布股权激励公告企业数额的多寡与大盘走势的高低负相关

  当上证指数处于牛市初期且上涨预期强烈时,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家数较多,而当上证指数处于牛市末期且回调预期强烈时,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家数较少,两者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这是因当股市处于相对底部且上涨预期强烈时,高管预期股权激励收益提高,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较高。而当股市处于相对高点且上涨预期不足时,股价回调可能性大,高管预期激励收益较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也便不高。

  2010年是个比较特殊的节点。随着2008年4万亿救市政策的退出效应显现,且冰岛、希腊等国相继陷入主权债务危机中,股市较为悲观,下跌预期增强,但是却有高达93家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达到了历史最高值。

  经统计发现,2010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多为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占当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总数的77%。由于出口萎缩、开工不足、银行惜贷等原因,具有规模小、业绩增长快、公司现金需求量大等特点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不得不通过定向增发来开拓融资渠道并通过高额的股权激励回报来留住并吸引人才。

  (二)民企是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国企则逐渐退出

  在六年间公布过股权激励方案的企业中,民企有299家,占比87%,而国企仅有45家,占比只有13%。民企与国企在企业性质上的差异带来了两者在实施股权激励效果上的差异。其差异有:1.灵活性不同。民营企业管理灵活,实施股权激励的自主性大,而国企则需报批,存在行政掣肘。2.市场化程度不同。民企所处的竞争性市场环境往往伴随着公司人才流失率高企的现象,而这些人才又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具有核心价值。企业为留住和吸引人才,必须加大对高管的激励力度。而国企往往具有垄断地位,对社会起福利性作用,其产品价格不完全由市场定价,而是在考虑到物价稳定和经济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计划价,不存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市场评价标准。3.股权收益不同。民企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业绩提高快,股价增长迅速,其高管因股权激励而获得的收益也多。而国企往往规模庞大,业绩提高缓慢,股价增速低,其高管因股权激励所获收益较少,积极性不高。4.高管聘任制度不同。民企高管聘任由市场决定,高管晋升与否由经营绩效和股东决定。但国企高管是由上级单位直接行政指派,企业经营绩效的改善与否对于高管升迁的影响并不显著。

  行政法规对激励收益的限制和天价薪酬的舆论压力是造成国企逐渐退出股权激励的主要原因。《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对国企高管的股权激励收益进行了限制,对国企高管造成了激励不足的影响。

  另外,2007年和2008年国企高管由于股权激励获得了天价薪酬,关于股权激励会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观点成为社会舆论热点,给国企实施股权激励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阻力。

  (三)激励模式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为主

  股权激励的模式有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权、股票增值权、强制持股、延期支付、账面价值增值权、员工/管理层持股计划、员工/管理层收购、激励基金、间接持股、公司补贴购买等。其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是最常见的四种。

  在六年间,股票期权是激励模式中的主流选择,有249家,占比72%;其次是限制性股票,有88家,占比25%;虚拟股票或股票增值权仅8家,占比2.5%。

  实施股票期权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公司无现金支出压力,资金为激励对象自筹,企业可以以低成本留住和吸引人才,而且对于激励对象来说,股票期权所带来的激励回报也是所有激励模式中最高的,所以股票期权尤其适宜中小型企业。但是实施股票期权存在诱使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虚构业绩哄抬股价的可能,尤其是受2001年底发生的因高管虚构业绩而造成的安然公司破产案影响,一些业绩稳定且发展成熟的大公司开始逐步转向使用限制性股票来实施股权激励。虽然限制性股票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压力,但是限制性股票存在无风险获益空间(只要股价大于零,激励对象就有售股收益),更适合风险厌恶型高管和业绩发展稳定、现金流充沛的大型企业。

  虚拟股票或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对股票不具有所有权,公司在行权日有极大的现金兑付压力,所以无论公司还是激励对象都对采用虚拟股票或股票增值权的意愿不强烈。

  特殊的节点在2009年,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占比突然减少,而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占比突然大幅增加。这是因为2008年股票市场大跌,很多公司高管不得不放弃行权,这便导致2009年旨在满足风险厌恶型高管激励需求的限制性股票占比突然大幅增加。

  (四)定向增发是股票的主要来源

  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主要可以通过定向增发、二级市场回购、大股东转让、预留股份四种方式来获得。但由于我国公司法实行法定资本制,上市公司发新股时无法预留股份,所以预留股份方式在我国尚不可行。

  在六年间,采用定向增发方式的公司有316家,占比92%;采用二级市场回购方式的有17家,占比5%;采用大股东转让方式的有9家,占比3%。后两者占比较少的原因在于二级市场回购会造成资金压力,而大股东转让会摊薄大股东股份并降低其对企业的控制力。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定向增发手续简单易操作,可不通过发审委审批,只需在证监会报备核准后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即可。受激励的管理层作为少数特定投资者,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当于为本公司输血,对本公司的股价也有提振作用。虽然公司股本增多了,但是公司不存在现金流出压力,对我国A股市场中的中小企业来说最为适宜。

  (五)激励额度普遍在6%以下

  激励额度是指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Jensen等(1990)认为,当股权激励额度在0%-5%这一区间内时,随着股权激励额度的增加,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逐渐趋同,经营者会更加关注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在5%-25%这一区间内,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多,其权利会逐步变大,将更多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做出有损所有者利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在六年间,激励额度在3%以下的有150家,占比46%;在3%-6%之间的有117家,占比36%;在6%以上的有56家,占比18%。激励额度在0%-6%区间内的比例高达82%,这说明激励额度在6%以下是恰当的,是长期实践检验的结果。在这一额度内,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是趋同的,高管将致力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也与Jensen等(1990)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

  但是,激励额度在6%以上的公司数仍然有56家之多,占比达到18%。这是因为股权激励在我国发展时间尚短,社会认可度不够,只有较高的激励额度才会对上市公司高管构成足够的吸引力。

  二、股权激励设计建议

  (一)合理设计行权条件,规避股市波动影响

  在行权条件中,可对高管实施多元化的业绩评价标准,高管业绩不仅与行权时的股价挂钩,也与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挂钩,便能有效规避股价波动的影响,从而无论牛市还是熊市,都可以有效施行股权激励计划。

  (二)结合公司自身实际,设计复合激励模式

  当前股票期权占激励模式主体的原因在于大量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虽然业绩增长快,但现金兑付压力大,不得不采用高风险高收益又无现金压力的股票期权模式。对此,可以针对公司各自特点,采用复合激励模式,如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模式以达成高收益低风险的可能,采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来避免股份被摊薄的可能等。

  (三)加大股价增长预期,增强二级市场回购力度

  在2011年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114家上市公司全部采用了定向增发方式。定向增发虽然对公司来说无资金压力,但毕竟会增加股本,既为股东所不喜,又会影响股价。当前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以提振股价的措施也说明,虽然有资金压力,但是二级市场回购对公司股价的提振作用十分明显,值得推广。

  (四)根据大盘及公司产权情况合理调节激励额度

  就大盘情况来说,熊市预期大时,激励额度要略大,这样虽然预期的单股收益减少,但是量大取胜;而当牛市预期大时,激励额度则应略小,此时单股预期收益增多,价高取胜。而就公司产权性质来说,国企由于经营风险小、发展成熟、更依赖组织的力量而非个人才能,所以其激励额度应略低。而民企由于经营风险大、发展迅速、对个人才能的依赖大,其激励额度则应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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