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许多企业都采用股权激励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企业的股份支付。本文分析股份支付的处理方法,同时指出我国股份支付制度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以便更好地掌握和应用准则。
一、我国现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按结算方式的不同,股份支付可以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准则按股份支付性质将股份支付分为立即行权和等待行权两类。可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等待行权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可行权水平。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我国股份支付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在中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控制股东大会的现象较为普遍。董事会成员的产生过程也往往由大股东操作,并由其提出的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有效实施股份支付制度,就必然要求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法人治理结构。而现实中,大部分上市公司目前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能完全满足经营者股票期权计划的要求。
(二)资本市场问题
现阶段,中国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市场投机性较高且不规范。在证券二级市场上,从事机构投资者的比例偏低,投机气氛浓于投资气氛,股票价格往往无法正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发展状况和潜力,这使得公司股票的价格与其业绩并不高度相关,在这种情况下,股份支付也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经营者市场问题
股份支付解决的是企业经营者的激励问题,而经营者的选择需要有经营者的人才市场。我国经营者市场还没有真正建立。如果经营者的选拔无法通过市场手段完成,个人素质无法保证,那么无论外部激励机制多么完善,企业经营都不具备高效运转的基础。
(四)公司控制权市场问题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具备有效约束经营者的条件,主要表现在:我国现在的股市状况很不利于公司并购,公司股权被严重分割;30%左右的股份不能流动;被不同股东持有的股票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阻碍了资本重组和并购活动。
(五)会计监管问题
股权激励计划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增加了会计监管的难度。股权激励计划中会计核算的关键要素如等待期、权益工具的数量、行权人数等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预计。这就必须依赖于监管机构对于股权激励计划本身的理解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上市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做出判断。
三、解决我国股份支付制度问题的对策
(一)构筑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从公司治理的情况来说,经营者通常比股东掌握更多的信息。要构筑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就应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建设,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财务监督作用,适当增加独立董事比重,严格区分公司董事会成员与公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和外资股东,禁止公司股东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