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上市公司陆续披露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文选取了三家同属省国资委控制的、以外贸为主业的、具有企业集团性质的A公司、B公司和C公司,通过对其内控评价报告的分析,思考在外贸企业集团实施内部控制的难点并提出一些应对措施。
一、三家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三家公司均于年度报告披露之前,对外公告了其内控评价报告,并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一)内控评价报告规范性分析
其内控评价报告的规范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报告内容全面
三家公司均根据内控评价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三原则,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控五要素,结合业务特点,建立了内控评价的核心指标体系,对内控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
2.评价程序规范
三家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均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控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确定检查评价范围和抽查重点、审计部门汇总评价结果、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审计部结合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要求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内控评价报告个性比较
与企业层面控制的共性特征相比较,对业务层面控制如控制活动的评价以及对内控缺陷的认定,体现了各家公司评价报告的差异化个性。
在控制活动评价方面,A公司根据常见的控制措施设计评价指标,并结合企业特点,将风险控制、投资管理控制纳入评价体系;B公司对控制活动的评价指标设计与A公司类似,其个性在于增设了具有外贸业务特点的货权控制、信用保险控制等指标;C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中有关业务层面控制的指引,分别不同的业务活动对内控加以评价。
在对内控缺陷的认定方面,A公司的内控缺陷主要来自内控设计方面;B公司的内控缺陷兼有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C公司虽提及存在一般控制缺陷,但未披露具体内容。
(三)内控评价报告存在的不足
三家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的不足主要有“三重三轻”:
1.重设计评价轻运行评价
各家公司均能详尽地梳理已有的内控制度,而在评价内控运行的有效性时则相对简略。
2.重管理成果轻内控缺陷
报告对符合内控要求的管理体制进行重点描述,而对于尚存差距的内控缺陷则相对淡化。
3.重风险识别轻风险应对
从报告中可看出A公司与B公司已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A公司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做了具体分析,然而对于风险应对策略与应对措施的描述则几乎没有。
二、国有外贸企业集团内控难点分析
内控评价报告存在的不足折射出内控水平的差距。与国际先进内控水平相比较,我国的内控建设与评价才刚刚起步,发现差距、加以改进是内控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存在的差距,首先要有清醒认识,找准内控难点所在。
1.如何让内控工作深入人心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目前,企业中真正将内控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的,除了董事会、内审部门和少数管理人员外,大部分员工,尤其是基层员工,对内控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甚至有不少错误认识。
对内控认识的不足与偏差,很大程度上来自经验与教训的缺乏。西方国家内控发展并非一蹴而就,也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几百年市场经济的发展中,由于内部控制失效导致的大幅亏损、企业破产等现象屡次出现,企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