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支付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进探讨
发布时间:2014-01-02 点击数:146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本文将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在内容、方法等各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所带来的影响进行讨论,并进一步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国库支付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尽管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加强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研究,但由于社会市场内仍存在诸多不稳 ...
本文将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在内容、方法等各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所带来的影响进行讨论,并进一步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国库支付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尽管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加强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研究,但由于社会市场内仍存在诸多不稳定性因素,以致仍具一系列会计核算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统一票据供应渠道

  长期以来,收入流失现象始终存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中,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要求从源头控制收入,统一票据供应渠道,规定所有票据均需在财政部门备案,以保证全部收入都能够如数上缴至行政事业单位中。

  (二)规范会计科目与核算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首先,严格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分别设立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及三级科目,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还可结合自身会计核算要求设立明细科目;其次,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之要求,应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同时于资产类设立“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最后,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应于资产类设立“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设置行业特殊性的会计科目。依据资金来源可将行政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包括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差额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同时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源通常表现为经营收入、财政补贴收入等。因此需要行政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设置行业特殊性会计科目,以确保相应的会计收入能够有效核算,除此之外,还要求落实好对国库集中支付监督管理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三)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深化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及时发现银行账户相关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构建集财政性资金存储、支付及清算于一体的账户体系,剔除以往的财政性资金各类账户,要求一个预算单位只允许存在一个零余额账户,并且行政事业单位内所有资金只得在零余额账户内调用管理,如此一来,仅需通过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便能够准确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状况,从而为加强财务管理,为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基础。

  二、相关对策

  (一)在零余额账户增设库存银行存款

  财务部门预算单位在零余额账户增设库存银行存款,该部分存款主要用于每月银行代缴款业务支出。财政部门可依据各单位规模大小合理分配库存银行存款,尽可能满足各单位每月银行代缴款业务需要。同时,单位于月底将本月实际用款和下月预计用款状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核实,并拨发下月资金。此方式将较大程度上规避核算混乱、资金流失及浪费等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了银行代缴款问题。

  (二)完善国库支付系统

  完善国库支付系统及代理银行系统,促进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实现托收业务功能。如浙江核算中心预算单位无需垫付托收资金便可实现在“单位零余额账户”中列支,从而使预算单位托收业务操作程序和会计核算手续得到进一步简化,大大提高了单位零余额账户托收效率、降低了单位零余额账户托收成本,有助于增强单位经济效益。

  (三)健全网上申报制度,解决代缴款问题

  就委托付款业务来说,若已确定其费用金额,此时需要预算单位申请网上申报,并直接向税务局提出相关申请,待税务局审批后便可直接开出支付令通知银行代垫款,从而确保税务局扣缴业务顺利运行;若部分费用金额不确定,需要收款部门构建网上确认机制,运用互联网技术将当月应扣缴金额、时间向客户下发通知,当客户同意后便可开出支付令通知银行代垫款,从而确保税务局扣缴业务顺利运行。

  (四)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状况,尽可能规避临时预算,实现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及零基预算,如此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准确化、合法化,从而为财政直接支付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外,为确保财务预算编制的有效性,需要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紧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总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状况,既要严格依照相关标准及定额对员工经费及公用经费予以科学合理编制,又要落实好项目备选库日常建设活动,构建健全的项目评审机制,切实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供充足的依据,以增强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此外,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打破传统粗方式编制方法的束缚,结合时代要求,以新财务预算理念为指导,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高效有序进行。

  (五)完善资金支付制度

  1.明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方向

  实际上,财政性资金由多方面构成,包括项目费用、公共支出及人员支出等,行政事业单位为更好地管理财政性资金,通常对其构成进行分类细化,如工资、修缮费、补贴费等。同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来源并非由行政特性决定,而是取决于单位公共产品性质,所以为了更好落实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事先明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方向,尽可能规避零余额账户支付现象的发生。

  2.加大财政改革力度,适当调整直接支付比例

  受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传统国库集中支付弊端日益突出,要求深化财政改革,由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改革带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规范政府采购办法。政府采购既是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的基础,又是其有力保障。其中政府采购、财政直接支付及国库集中支付之间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即政府采购规模越小,财政直接支付额度越少,国库集中支付效果越差;反之亦然。所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政府采购目录》为依据,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同时直接将采购项目、工程项目计入直接支付过程中来。二是要做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至关重要,即行政事业单位应将预算编制细化至具体支付项目或预算单位,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有效的资金支付至相应的项目中,保障预算单位各项预算活动有序开展,从根本上规避资金流失、浪费现象,确保资金的使用价值最大化。

  三、结论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将制约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动灵活性,在这种模式下国库集中支付以及财政资金的分配将完全由批复的预付额度所控制,而这种预付额度又将会由月度用款计划分配和确定。因此,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之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受到限制。另外,行政事业单位的统一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财政的综合调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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