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深化财政改革的重要决定,是一项重大的财政管理制度创新,财政制度改革自2000年逐步形成以部门预算为核心,以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为主要执行形式和手段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管理不断完善并逐步规范,在财政预算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对于加强国家财政资金的宏观管理与控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的中间环节,避免了资金层层沉淀,方便了预算单位用款和资金使用,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
由于国库支付制度的设计和各项制度、办法的约束,使得资金申请、支用全过程都处在不同部门、单位的监控之下,减少了直接接触资金的机会,从客观上减少了出现违规的条件。另外,在资金预算执行控制等环节,各个监控主体通过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时段的监控,形成了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监控网络,防止财政性资金出现挤占、挪用或截留等现象的发生,增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执行财政国库支付制度后,由于财政资金的拨款或支付方式的变化,结余或结转资金存放国库,改变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沉淀于预算单位的现象,用于调剂或安排急需的支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财政国库支付制度对预算单位内部核算的影响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的反映,由于财政国库支付拨款方式的变化,对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和方法带来一些影响和变化,特别是对预算单位内部核算带来的影响较大,由于缺乏国库支付制度单位内部核算的相关的配套制度,其涉及国库支付业务的内部核算处理方式各不相同,有些单位内部核算将财政资金作为内部收入或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账,预算单位存在资金使用混乱现象,实际资金使用与账务处理不一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国库资金结余差额较大,无法对应,违背国库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
1.预算单位内部结算的影响。预算单位内部核算是单位各部门之间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相互提供服务进行内部结算的账务处理方式,单位正常运转或完成特定任务,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必然存在内部结算业务,如内部服务部门提供的内部服务费用结算(分析测试费、复印费、交通费)等,费用进入项目成本,财政资金使用及内部会计核算难以处理,对会计核算带来影响。
2.财政专项管理费分摊处理。专项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支出。
管理费可按照各专项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分摊或列支,实行国库支付制度后,其分摊或列支与国库资金支付对应衔接。按照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规定,发生相关管理费前需要考虑零余额账户资金支出使用匹配,费用分摊需与国库资金支出使用基本保持一致。但在财政资金规模较大,科研项目较多,会计核算量大的中央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与管理费会计核算对应衔接,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务管理实务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3.实有资金账户垫资与国库资金归垫。依据财政部《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库[2002]28号)、《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央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归垫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24号)相关管理规定,预算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资金归垫,且预算单位通过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垫付资金,须实行事先备案制度。
现实工作中,由于专项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审查等程序复杂,从立项到预算批复周期长,而且项目立项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或者发生特殊、应急等事项,即费用支出存在资金归垫问题,按照国库支付资金归垫管理的相关规定难以操作。
部分财政专项项目预算批复及下达较晚,且部分项目预算均为年度工作任务和预算安排,项目真正实施的时间较短,由于项目前期需开展部分工作(如设计审查、野外踏勘等),需垫付部分资金,否则将影响项目执行以及年度任务的完成。
三、财政国库支付制度预算单位内部核算解决的对策
1.统筹财务收支安排与国库资金管理
依据单位年度预算批复、工作任务和各类专项落实情况,结合各类资金收支出和工作重点,统筹各类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编制预算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同时,依据国库资金季度分与用款计划,统筹年度(分月)资金使用和支出计划安排,根据当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特殊事项变化,动态调整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和使用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国库资金使用、费用支出及专项结余基本保持一致,符合财政国库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2.国库资金垫支及归垫有关事项的探讨
随着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专项项目预算逐步纳入部门预算,专项项目预算单独批复情况逐渐减少,从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资金支付角度尽量避免资金归垫,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国库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但对于基建项目、特殊项目或事项,确实存在垫资和资金归垫的问题,预算单位须将有关事项事先备案,将发生费用支出挂账处理,待项目批复后按照国库资金归垫的程序办理国库资金归垫手续。
若项目未批复,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单位核销支出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对于前期费用较大的支出,可依据事先约定合同条款先由预算单位以押金方式垫付部分资金,待项目批复后将押金退回预算单位,按照正常国库资金支付方式付款,可避免资金归垫复杂程序,即反映真实的经济业务,又符合国库资金管理规定。
确因业务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国库资金归垫事项,建议简化国库资金归垫的程序,归垫事项事先向主管部门备案后,依据业务事项和相关证明材料,经财政专员办审核确认后归垫资金。
3.管理费用分摊与列支
依据预算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国库资金管理费用额度使用情况,通过辅助账表合理安排管理费用支出,同时按照预算管理费用使用国库资金,每月末将发生管理费用进行归集,按照专项项目管理费相关规定分摊处理并进行调整,基本保持费用支出与国库资金使用的一致性,符合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4.内部结算的处理
基层预算单位内部结算主要涉及内部分析测试费、交通费、复印费等内部服务。
依据预算批复和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等,将内部分析测试费、交通费、复印费等按财政项目进行总体测算和统计,科学合理确认内部结算收入;在会计核算中对分析测试费、交通费、复印费等发生相关支出分类核算并归集相关费用,依据部门内部提供服务的项目和国库资金预算并按月或季度分摊相关费用,月末或季度末按预算科目或项目核对国库资金的支出和内部结算支出情况,二者总体保持一致,解决国库资金使用和单位内部结算难以处理的问题。
但对于国库资金内部结算收入(如分析测试费等)较大的单位,其部门内部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其内部核算难以处理,会计业务处理有待进一步研究。
5.国库支付制度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有机结合
(1)适应财政国库制度改革要求,强化预算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科学性、预见性,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预算编制,特别是内部结算预算的分解与落实安排,做好预算统筹安排,避免随意性;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依据预算批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紧密结合,强化预算意识,避免随意使用资金;
三是统筹资金安排和使用,充分考虑国库资金和实有账户资金安排,账务处理须与不同账户资金使用、账户余额相匹配,避免国库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以符合财政国库支付制度。
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务卡强制结算,体现财政支出的公开、透明,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结算,防止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等现象的发生,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衔接
执行国库支付制度需要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的衔接,预算单位在工作中遇到上述实际问题难以操作,缺乏政策制度的支持,影响了预算单位工作的执行;建议财政部门对国库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指导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解决预算单位国库支付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