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的思路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3-09-16 点击数:178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近年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随之我国的城镇建设、住宅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的建筑业已经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纵观我国经济建设的各项指标,综合显示,建筑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和价值。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 ...
近年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随之我国的城镇建设、住宅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的建筑业已经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纵观我国经济建设的各项指标,综合显示,建筑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和价值。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无形中也在催促着施工建筑行业要尽快实现改革。

  一、我国建筑业发展趋势分析

  (一)以制度创新带动体制创新

  著名经济学家诺斯曾经提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置的一些之约。这里有一个概念必须明确,那就是关于“制度”,与之类似的一个概念“体制”,一般来说,制度是一个社会为人们所规定的共同的和根本的行为准则的总和,是对该社会形态本质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内在的、一般的规定。

  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各个历史时期面临的现实情况,制度创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要想从相对落后的市场经济过度到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状况,首先要四线合理的支付的转变。合理的制度的转变,必须要保证政治组织在推行制度变革时,做到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报酬递增需求的一致性。

  (二)适应新的发展变化的相关要求

  所谓制度创新,是指在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潜在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它往往是采用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形式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不管是国家、地区还是其他团体组织,都要在制度环境的框架或平台上进行效率最大化的制度创新,而制度环境则是由一系列的制度组成,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 《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2008)》[R],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第55页]

  社会变迁、历史演进,是制度创新的巨大的推动力,换言之,中国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再发展的同时调整创新产业规章制度。在笔者看来,我国加入WTO以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已经引入了一个外生变量,对现有制度的影响是改变了制度环境,并使之在WTO规则的框架之下进行。

  二、关于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的思路与建议

  (一)管理理念需要及时创新

  要重新为建筑业行业管理进界定

  在计划经济年代,对于一个行业的管理往往通过部门管理来实现,一般来说,石油政府部门对其所属的企业进行管理,并随着政府机构、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随之改革,也随着市场开放后大批外地企业的涌进和大批私营企业的涌现,传统的部门管理已经日益无法适应形式的需要,由此,一个跨区域、跨系统、跨所有制行业的行业管理应运而生:

  首先,行业管理作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在行业的延续,缺乏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基础。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从其管理对象来看,与政府宏观调整过的政策对象或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不一致,同时更缺乏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杠杆或政策。

  其次,行业管理作为政府职能已经无法适应新环境的需求。从行业管理的实际内容来看,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实际上只是具备指导性或参照性的意义,其实更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加以组织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只能对之进行协调与管理,并且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政府职能的力度越来越不明显,逐步要被行业协会取而代之,甚至会成为行业协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再次,传统行业管理的思维方式制约了市场监管职能的效用。传统的行业管理模式虽然也认为政府力量主要是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强调了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但其出发点仍是政府直接参与行业管理,制定和执行行业政策,以期达到行业发展规划的目标。比如大量的行政审批便是其主要的管理手段,往往导致重视事前审批,而事后的过程监督即真正的市场监管却被忽略了。

  (2)对建筑业行业管理进行重新界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政府的作用应该实现从“干预”到“协调”的角色的转化,政府的主要作用应该是维护市场的公正和校正市场配置的失误。特别是入世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是强烈的呼吁着政府职能的执行,政府应该为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创设良好的、公平的市场环境,以进一步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有序进行。建筑行业的管理部门应该对市场实行有效的管理,使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

  政府的建筑管理职能的对象应该实现转变。由传统的市场的调控,转向对行业、企业的管理,实现市场监督的转变。如:建立合理的工程造价机制:建立工程风险控制的担保和保险机制;严把市场准入,优化产业结构,。包括: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调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全行业的发展质量;加快组织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调整建筑所有制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躲步伐;建立外资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创新

  入世后,我国的建筑行业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因此,我国必须要充分发挥建筑行业的优势,在立法体系、思想理念、行业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规划和建设完整的配套的中国特色的工程造价体系。

  针对现象的方针、政策,应积极探寻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相适应的制度,而管理方法的转变是首要的,也是最为关键的。我国政府和企业,都应该深入学习和理解新的时代发展对建筑行业提出的新的要求,并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要求。

  (三)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创新

  继续大力进行投资体制改革,拓宽各种投资渠道。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所限,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工程所占比例明显太高,导致政府必须投入大量的精力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无法有效实现政府职能从微观、直接管理向宏观、间接管理的转变。因此,继续进行投资体制改革,拓宽各种投资渠道,逐步降低政府投资工程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中的比重,将某些行业的投资交由市场机制去解决,政府加大向教育、环保、科技等方面的投入,是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

  结论

  创新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对于建筑行业,尤为如此,尽管我国政府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已经日益重视。甚至是前所未有开始重视,但是依旧存在不少客观的因素和主观的因素,使得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立法工作、监管工作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是笔者坚信,思想上的重视,加上行动上的不断进步、努力,未来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会取得更多的创新和更多人性化管理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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