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也是监督内部控制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审计人员被赋予了新的职责和使命。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被执行,还在于帮助单位营造控制环境,成为内部控制过程设计的“顾问”。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已成为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就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应坚持的原则和有关的工作程序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和认识。
一、加深认识评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对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和评价,会有利于审计人员正确发表审计意见。本人认为,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入手,开展项目审计,在现代审计中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1.促进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审计人员运用现代审计方法进行审计的过程也是不断学习和提高技能的过程。在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时,审计人员首先必须深入了解什么是内部控制以及它的目标和构成要素,掌握其在实际工作中的程序和方法,通过不断地实践和学习,使审计人员既掌握了内部控制制度评审的方法,同时又对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进而推动了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2.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审计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情况有了细致、深入的认识,充分掌握了其强弱控制点,以及控制弱点可能带来的经济安全隐患,为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参考依据。
3.提高审计质量的需要
目前,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审计目标的程序;二是审计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一个方面就涉及采用何种审计技术的问题,选择恰当就会事半功倍。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审能够使审计人员了解容易产生舞弊或差错的地方,把握审计工作的重点和切入点,及时、准确地实现审计目标。
二、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内部控制评审尽管在理论上和审计实务上已由来已久,但是在具体使用上又必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随时给予新的营养与血液。在开展内部控制评审应坚持三项基本原则:
1.相对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局限性由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是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评审的成本是否大于直接进行符合性测试所需的费用;二是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局限性。在第一种情况下,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从效益和效率的角度来看都是不可取的。第二种情况下,因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如下局限性:一是内部控制是为经常重复发生的经济业务而设计的,一般未预计发生异常的情况;二是执行内部控制人员的责任心,忽视控制程序或串通舞弊使内部控制失灵。就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而言,当内部控制完全不可信赖时,就无需使用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当内部控制可以完全信赖时,就尽可转入下一审计环节。
2.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评审是为达到审计目标而经过实践总结所得来的必备捷径。所以,审计时始终要考虑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用最少的成本达到最好的效果,将研究和评价的重点集中在那些与审计目标直接有关的控制环节上。
3.客观公正性原则
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应该坚持审计工作所一贯奉行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只有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审计评价,才有可能保证整个审计项目优质、高效,既把握了被审计单位的全貌,又有重点地揭示了其存在的问题,解决了广大干部职工所共同关心的共性问题。
三、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工作程序
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和评价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十二个工作步骤。
(一)内部控制的了解、描述阶段
1.调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
通过查阅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措施和以前年度审计情况资料等,并结合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调查和询问,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详细情况。
2.描述内部控制制度现状
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形式,将调查的内部控制制度描述出来,以便清晰准确地反映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现状,便于分析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为以后各步骤及至日后再对该单位审计打下基础。
(二)内部控制调查、对比阶段
1.掌握内部控制要素
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围极其广泛,方式多种多样,审计人员调查了解的重点是那些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内部控制,即与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记录、财务会计处理、会计报表数据与反映等有关的内部控制。这些被调查了解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这三个部分又称为内部控制的三要素。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就是在上述业务循环分类的基础上,分别就内部控制三要素进行的调查和了解。
2.对比分析有关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人员应选择与审计目标直接相关的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将事先拟定好的内部控制理想化模式与第一阶段了解和描述的被审计单位现有模式,采用适当的方法如:文字叙述法、调查表法、流程图法等进行分析和对比,客观真实地记录下来。
(三)内部控制初步评审阶段
1.初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
初步评价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评审的标准制度;二是现行的各种制度;三是将二者进行比较,以判定是否存在必要和足够的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先要解决评价的标准问题,有了理想的内部控制制度模式才能与现行的制度进行比较,在认为有足够内部控制的情况下,关键的控制点是什么,并进一步判断其有效性和一贯性;在缺少部分控制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多大程度的损失。
2.初步确定内部控制的强弱程度
经过初步的评审,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控制的强弱点应有一个清晰和明确的看法。如果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相当薄弱,则下一步要进行符合性测试的话显然是毫无意义的。同时,如果认为进行符合性测试的工作量远远大于所要进行的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则进行符合性测试显然是不经济的。
3.对内部控制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初步评审意见的内容包括:
(1)确定各业务循环中每一个环节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的控制点;
(2)控制程序的设计是否恰当,能否达到预防或发现错弊的控制目标;
(3)确定如果信赖这些内部控制制度将减少的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是否大于符合性测试的工作量,即确定进行符合性测试是否必要。这一确定在很大程度上要依据审计人员的经验和职业判断。
(四)内部控制符合性测试阶段
1.观察、询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符合性测试是为了确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而实施的审计程序。通过询问各有关环节、各个层次的责任人和当事人、实地观察、走访座谈等,确定他们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知程度、遵守程度、可依赖程度,进而判断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2.检查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方面的凭证
符合性测试除了询问并实地观察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外,还要有针对性地检查有关经济活动和财务事项的凭证,对观察询问环节的初步结论作进一步认定。
3.开展业务程序和制度功能性测试
业务程序测试:选择各类业务中的若干典型业务,如销货与收入、购货与支出、存货、固定资产、投资、预付款项等,检查其处理程序和方法是否与制度规定相符。测试时可以采用顺查法,也可以采用逆查法,对一定经济业务的重要审计线索,审计人员应进行全过程的追查,以正确识别业务的办理手续和各经办人员。这是一种纵向式测试。
制度功能测试:主要针对某项控制制度的某个控制环节,选择若干时期的同类业务进行检查,以确定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连续有效的执行。例如,制度规定借支差旅费应由会计人员审核后,由出纳支付款项。通过审查不同时间的差旅费借款单据,发现许多借款单虽经会计人员审核,但却属不合法的借款,这说明这项控制功能不健全。这是一种横向式测试。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阶段
3.确定总体评价范围
在评价内部控制时,不能泛泛而论,应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哪一类差错或舞弊发生的可能性最大?
(2)通过何种内部控制可以预防或发现这些错误或舞弊?
(3)被审计单位是否对各种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都做了规定并在经营管理工作中都得到遵循?
(4)有没有因内部控制不健全或存在严重缺陷,而存在发生错误或舞弊的潜在可能性?
4.总体认定评价结果(结论)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结果,可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三个层次,即:高信赖程度、中信赖程度、低信赖程度。
高信赖程度的界定原则:凡经过评审认为被审计单位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均有效地发挥作用,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发生错弊的可能性很少,审计人员可以较多地信赖、利用内部控制制度,相应减少实质性测试的数量和范围。
中信赖程度的界定原则:凡经过评审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良好但不很健全,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或薄弱环节;或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但执行不力,在某种程度上有可能影响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审计人员应减少信赖,扩大符合性测试的范围或增加样本量,或扩大实质性测试的深度和广度。
低信赖程度的界定原则:凡经过评审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明显失效,大部分经济业务及会计处理失控,对经济业务的记录经常出现差错,从而对内部控制难以信赖和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要放弃对内部控制的信赖,扩大实质性测试范围,完善、修改和补充实质性测试程序,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其作出的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