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3-08-25 点击数:224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 (一)允许一次性扣除新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增值税税率17%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试点地区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也不再受其是 ...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

(一)允许一次性扣除新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   200911日起,在维持增值税税率17%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试点地区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也不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

(二)明确了新购进设备的范围   新购进设备主要是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被排除在范围之外。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没有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而是继续征收营业税。

(三)调整了相关免退税政策和税率   取消了内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退税政策。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为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调低至3%,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4%调低至3%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一)降低了生产设备的投资成本   [1]A企业是一般纳税人,2008A企业适用生产型增值税,2009年适用消费型增值税,假设A企业2008年、2009年分别投资同样设备扩大生产。设备买价均为100万元(不含税),年产能10万台,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10年,净残值5万元。生产产品全年需要原材料100万元,年支付人工费用50万元,厂房年折旧额10万元,企业年产销平衡。

A企业2008年适用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A企业2009年适用消费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允许扣除,可单独确认为进项税额。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由此可见,增值税转型后可以降低生产设备的投资成本达17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有利于企业以有限的资金进行更多的设备更新和改良。

(二)消除了对设备的重复征税   社会产品的价值由三方面构成,一是转移价值C,二是劳动者的报酬V,三是纯收入M。劳动者利用机器设备对原材料进行加工而新创造的价值VM是新增价值部分,因此增值税从理论上讲就是以VM作为征税对象。具体而言,增值税的增值额是指将构成增值额的各要素如工资、租金、折旧、利润及其它增值项目的金额。各要素加起来,然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就可以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即应纳增值税=(工资+折旧+租金+利润+其它增值项目)×税率。

[2]承例1,假设A企业的单台设备的目标利润为50万元/年。2008年投资设备的年折旧额为11.2万元[1175/10]2009年投资设备的年折旧额为9.5万元[1005/10]

2008年投资设备所生产产品的增值额为121.2万元[50(工资)+10(厂房折旧)+11.2(设备折旧)+50(利润)]2009年应纳增值税为20.604万元(121.2×17%)。

2009年投资设备所生产产品的增值额为119.5万元[50(工资)+10(厂房折旧)+9.5(设备折旧)+50(利润)]2009年应纳增值税为20.315万元(119.5×17%)。

假设10年内企业平稳经营,设备所生产的产品总共应交纳的增值税如下:

2008年投资设备=20.604×10206.04(万元)

2009年投资设备=20.315×10203.15(万元)

差额=206.04203.152.89(万元)

该差额实际上就是对2008年投资设备所含增值税的重复征税(17×17%2.89万元),增值税转型后不再重复征税,还原了增值税中性税收的特征。

(三)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和费用   [3]承例12008年投资设备所生产产品的年成本为171.2万元[100(原材料)+50(工资)+10(厂房折旧)+11.2(设备折旧)]

2009年投资设备所生产产品的年成本为169.5万元[100(原材料)+50(工资)+10(厂房折旧)+9.5(设备折旧)]

因此,2009年投资设备一年可比08年投资设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1.7万元(171.2169.510年即可减少17万元(1.7×10)。假设10年内企业平稳经营,又可少交增值税2.89万元,因而10年可少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2023万元(2.89×7%),教育费附加0.0867万元(2.89×3%)。10年累计可为企业节约成本费用17.289万元(170.20230.0867)。如果增值税转型后投资力度越大,所带来的节约效应也会更明显。

(四)改善企业的盈利状况   [4]承例1,假设企业每年单台设备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为300万元。2008年投资设备每年的销项税额为51万元(300×17%),每年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100(原材料)×17%],每年应纳增值税为34万元(5117)。

1      2008年投资设备的盈利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每年金额

10年合计

销售收入

300

减:生产成本

171.2

毛利

128.8

减:城市维护建设税

34×7%2.38

减:教育费附加

34×3%1.02

利润

125.4

125.4×101254

减:所得税

125.4×25%31.35

31.35×10313.5

净利润

94.05

94.05×10940.5

2009年投资设备第一年销项税额为51万元(300×17%),第一年的进项税额为34万元[100(原材料)×17%100(设备)×17%],第一年应纳增值税为17万元(5134)。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的销项税额为51万元(300×17%),每年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100(原材料)×17%],每年应纳增值税为34万元(5117)。

2    2009年投资设备第一年的盈利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每年金额

合计

销售收入

300

减:生产成本

169.5

毛利

130.5

减:城市维护建设税

17×7%1.19

减:教育费附加

17×3%0.51

利润

128.8

128.8

减:所得税

128.78×25%32.2

32.2

净利润

96.6

96.6

3 2009年投资设备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的盈利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每年金额

9年合计

销售收入

300

减:生产成本

169.5

毛利

130.5

减:城市维护建设税

34×7%2.38

减:教育费附加

34×3%1.02

利润

127.1

127.1×91143.9

减:所得税

127.1×25%31.775

31.775×9285.975

净利润

95.325

95.325×9857.925

2009年投资设备10年的利润合计1272.7万元(128.81143.9),所得税合计318.175万元(32.2285.975),净利润合计954.525万元(96.6857.925)。

由此可见,增值税转型后新购进设备无论是从每年数据还是从总额来观察,所产生的利润、净利润都有所提高,但是同时企业每年的所得税也相应增加。

三、积极应对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思考

(一)企业应注意索取合法票据并妥善保管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新购进设备的进项税额要抵扣,必须有合法凭证。因此,企业外购设备时应从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进口设备时应从海关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回设备时应从运输企业取得外购、进口设备的国内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且企业应妥善保管这些合法、有效票据,以备申报纳税时使用。

(二)小规模纳税人需重视增值税转型后对其销售的影响   按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实行按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只可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转型前,由于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低,一般纳税人税率高,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设备会使购买方的投资成本更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相对更有优势。但增值税转型后,如果设备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设备,由于其支付的增值税税款无法抵扣,反而会增加其投资成本,因此一般不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设备。对此,小规模纳税人的应对方法有两种:一是具备条件的可考虑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目前是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的有利时机   从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先后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的情况来看,试点地区的企业都获得了不少的实惠。税负降低,企业可以有更多的钱投入到技术改造和自主研发当中,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对设备投资大、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而言,增值税转型对其盈利能力的提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当然,增值税转型不是临时的改革,推迟技术改造的设备购置将来也可以受惠,但立即抓住时机的企业肯定可以赢得先机。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8号。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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