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油气田企业弃置费用会计税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08-20 点击数:226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在油气的生产过程中,油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弃置都会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弃置费用是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在我国油气资产弃置费定义为“油气资产(油气水井设施、油气水技术处理设施 ...
在油气的生产过程中,油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弃置都会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弃置费用是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在我国油气资产弃置费定义为“油气资产(油气水井设施、油气水技术处理设施和输油气水管线等)废弃时发生的拆卸、搬移、填埋、场地清理、生态环境恢复等支出”。

    油气田企业弃置费用具有以下特点:(1)弃置费用一般与矿区相联系,而矿区废弃处置大多与环境法规的要求相关,是遵循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的结果。(2)油气设施清理时发生的支出是企业的一项环境保护费用支出,构成环境费用的一部分,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一种体现。(3)矿区废弃处置成本金额较大,如果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会对发生废弃处置企业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油气田企业弃置费用确认方法

    从国际惯例来看,《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SA37)、《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3号—资产退废义务的会计处理》(FSA143)都对弃置费的会计处理做了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规定,企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对准备(弃置费用)予以确认:企业因过去的事项而承担现时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要求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该义务的金额可以可靠地估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43号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的观点基本一致,仅是在弃置准备金的具体计提方法上有所不同,本着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我国实施弃置费用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三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该准则应用指南进一步指出,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实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并按现值确定。我国石油企业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承担的矿区废弃处置义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该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相应增加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价值。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在废弃时发生的拆卸、搬移、场地清理等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矿区废弃,是指矿区内的最后一口井停产。该准则是根据国际会计惯例和我国油气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规定了油气企业弃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国际上通行的一种方法“对成本进行资本化并对其计提折旧”基本相同,为我国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特殊业务事项提供了一个统一的会计处理标准。

    二、油气田企业弃置费用会计计量方法

    由于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石油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我国的计量方法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按照预计未来弃置成本的折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增加预计负债。中国油气田企业仅对列入油气资产目录的一大类井、二大类油气集输设施和三大类输油气水管线计提弃置费用。在取得这些油气资产时预计未来弃置成本(或恢复成本、拆卸成本),并按一定的折现期与长期付息资金利率折现为现值,按照现值确定应计入油气资产原值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三、油气田企业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

    1.取得具有弃置义务的油气资产

    当油气水井设施、油气水集输处理设施、输油气水管线发生转资时,需同时确定未来弃置义务金额,将油气资产的取得成本与弃置费用分开入账,中石化2010年11月上线的递延所得税台账系统就要求将油气资产弃置费作为单独的资产管理,油气资产的取得成本计入油气资产原值,弃置成本单独作为一项子资产(子资产号:9901)管理与核算。借记油气资产,贷记预计负债。

    2.弃置费用计提折耗

    油气资产弃置费每年应随油气资产一起按产量法计提折耗,产量法是资产的净值乘以该区块当年产出油气当量除以该区块期初剩余可采地质储量。借记成本费用,贷记累计折耗—弃置成本,贷记累计折耗—油气设施。

    3.计提应计利息

    取得弃置义务的油气资产后,每年需提取利息费,计入财务费用,同时增加预计负债,新增油气资产当年不计提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预计负债—弃置费用。

    4.弃置费用实际发生时的处理

    弃置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预计负债,因计提和调整弃置费用形成的油气资产净值也应同时转销。借记预计负债—弃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借记累计折耗,借记油气资产清理,贷记油气资产。

    若油气资产报废清理时弃置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小于计提的弃置成本及其产生的折现值数,即预计负债期末仍有余额,则将该项资产预计负债期末余额冲减油气生产成本。借记预计负债—弃置费用—转回冲销,借记油气生产成本-弃置费用。

    若油气资产实际弃置清理支出大于预计负债期末余额,其差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预计负债-弃置费用,借记油气资产清理,贷记银行存款。

    5.弃置费用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弃置费用取得时,一方面增加油气资产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增加预计负债,使得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与负债同时增加。在以后年度,由于弃置费用形成的资产每年不断计提折旧,使资产账面价值逐渐减少,同时由于每年提取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而负债继续增加。

    (2)对利润表的影响。由于弃置费用形成的资产在弃置支出实际发生前需计提折旧,会虚增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经营利润,低估企业EBIT(息税前利润);同时,由于计提利息增加财务费用,也会低估企业的实际净利润。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弃置费用计提及折现时不涉及现金流入、流出,对现金流无影响。弃置费用实际发生支出时现金流出,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减少。

    四、弃置费用的有关思考

    1.弃置费用的税务思考

    (1)允许弃置费用税前抵免的税收政策

    石油天然气工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由于弃置费用金额大,且在资产弃置的阶段支出,但其资产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或较多的经济利益,尤其在油田开发后期,很可能当期利润亏损,导致企业很可能享受不到税前抵扣弃置费成本的政策。只有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政策支持,才能鼓励企业预提弃置成本,并建立必要的资金保障,以满足未来的资金需求。而且税法政策层面的支持可以使企业避免纳税调整,减轻企业负担。具体在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里,允许每期通过对弃置费用贴现计算出的财务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这样不但可以减轻企业的当期负担,也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2)弃置费用计提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占用企业资金

    以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为例,截止到2010年12月油气资产原值382.78亿元,净值172.58亿元,已累计计提弃置费15.65亿元,按产量法提取的弃置费累计折耗为8.65亿元,胜利油田等老油田,资产规模会更大。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由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执行,就这样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弃置成本就高达1.29亿元,递延所得税—弃置利息2607.73万元。根据产量法的规定,油气资产折耗是以资产净值为计算基数,西北油田分公司正处于上产阶段,油气资产规模将会壮大,加之2011年起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暂停,以后当期将会缴纳更多的所得税税金,严重占用流动资金,影响企业资金流。

    (3)弃置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发生变化,及时到税务机关备案

    油气田企业弃置费是取得这些油气资产时预计未来(或恢复成本、拆卸成本),并按一定的折现期与长期付息资金利率折现为现值,按照现值确定应计入油气资产原值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矿区废弃要经过一个若干年的漫长过程。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经济瞬息万变,未来弃置成本、利率都会有很大变化,因此在等待废弃的过程中及时调整变化,及时到税务机关备案,保证税前扣除,有效降低风险。

    2.弃置费用会计处理的思考

    弃置费用是以将来对环境不良影响的估值为基础,当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会计支出,而且废弃成本将会在多年后才发生,将来发生的成本可能比估计要高。

    (1)确认问题

    虽然矿区废弃成本有不同的称谓,但内容基本相同。通常涉及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拆移、填埋、清理、恢复生态环境等发生的费用。何时?什么生产技术情况下确定废弃,冲减预计负债?这些准则及指南中没有明确规定,以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为例,2007年新准则实行之日,就开始计提油气资产弃置费,西达里亚、阿克库勒区块、雅克拉沙参2井等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生产,开采已近30年,特别是中石油克拉玛依油田、玉门油田开采年代甚至更远。随着日积月累弃置费数额越来越大,在企业账上无法使用,如果使用的话,使用条件的确定都是问题。

    笔者认为应由石油石化行业组织相关地质和工程、储量部门,依据一定的技术标准、地质情况,对油气资产是否进入废弃状态制定行业规定,油气资产被认定为废弃后,应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完善弃置费处置,使得弃置费的使用有据可依。

    (2)计量问题

    如何采用合理的方法对弃置费进行确认计量,确定弃置费用的最佳估计数。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没有一个明确和标准的弃置费的确认计量标准,准则中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必要支出有些模糊,为了能进行具体操作,企业只有自行制定,是否得当实际无法验证。

    如何进行弃置费用金额的准确计量,成为影响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因素。一旦滥用,会成为操纵会计利润的黑洞。如何进行测算、准确选择折现率、合理运用资产折旧方法。笔者认为应通过借鉴国际通用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国发展的确认与计量标准。并且企业每年末对已计提的弃置费进行检查和评估,看是否与当前确认的弃置费用相符,若不符合应及时调整。

    油气田企业的弃置费用金额大,性质也特殊,对企业的影响也尤为明显,利用经济手段来刺激油气田企业为保护环境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执行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需要行业将纲目细化,得到财政部的备案通过,这样才能更好地将油气田企业弃置费用会计政策的方面得到良好实施,促进油气田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处理好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证油气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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