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开始办理2012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从2013年2月18日起,至3月31日止。
二、办理地点
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省府大院南一路1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大楼1217室)。
三、办理程序
1.各设区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及省属企业根据批复文件,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证书办理所需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名称、专业名称、工作单位、管理号、批复文号、批准日期)。
2.将本地、本单位所有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整理完毕后,认真核准,并填写《江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以电子文本(Excel表格)形式报省职称工作办公室。
3.各设区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及省属企业携带有关材料(评审通过人员汇总信息及个人2寸免冠照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职称工作办公室一次性统一办理。
四、其他
1.非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办理,各设区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直接到省职称工作办公室领取。
2.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相应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核发。各系列评委会组建部门凭批复文件统一到省职称工作办公室领取空白证书。
3.各地、各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时发放到位。
联系人:任如 王娟
联系电话:0791-8638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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