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和财务作为企业的职能部门,二者之间既是监督和被监督、审计和被审计的关系,又存在着相互促进和相互提高的作用,如何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把握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从而达到规范企业管理、防控风险的目的,是企业内审工作者应该注重的课题。下面笔者从二者之间的关系谈谈以审计的视角从事财务,用财务的知识完善审计。
一、审计监督的视角独特
审计作为企业职能管理部门之一,在审计监督过程中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在工作中利用审计监督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但审计监督的立足点不仅仅是本单位和本部门,而是整个社会。因为审计监督强调的利益是合法利益,它是以国家法律乃至全社会利益为评价标准,审计监督更多是通过审计的防护作用来促进并改善企业管理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违法、违约成本。而有些财务人员,在某些业务处理上会从本部门、本单位的立足点出发,从表面和短期时间内看似乎是维护了本单位的利益,但实际可能是埋下了一种风险。如:有的单位为了调节利润,通过少计收入的方式减少利润,导致损益结果不真实,这势必会存在一定的税务稽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要求,“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是偷税行为”,而企业偷税,要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事惩罚以及企业声誉受损等风险;如果这样,就要承担更多的违法成本和偷税损失。这明显是以单位短期利益牺牲长期利益的体现。所以财务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为了本单位乃至企业长期的利益,应该借鉴审计监督的视角,选择合理的立足点;以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出发点和利益要求。这本身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要求,也是企业良心的体现。
二、审计标准性强
(一)审计标准内容
审计标准性强,首先说一下审计标准的内容:审计工作是一种相对独立、客观的监督、确认和咨询活动,这种监督、确认和咨询是建立在与相关标准对照的基础上进行的,审计人员说出的每一句话,给出的每一个结论都会有合理的依据和标准来支持这个结论;这种结论是一对一的;比如,某个单位资金收付过程中存在通过个人信用卡收付的情况,这时审计人员给出的结论是“违背了会计主体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资金的管理风险。”这里的标准就是会计原则的四个假设之一“会计主体假设”,即企业行为不能和个人行为混淆,会计主体假设为会计核算工作确定了空间范围;再如,成本滞后问题,审计人员结论是“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它所依据的标准也是四个假设之一“会计分期假设”。会计分期假设为会计核算工作确定了时间范围。所以说审计人员如果离开标准,监督的结论是不靠谱的。在审计过程中要遵循的标准有很多,作为上市公司,大体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1.国家标准,即宪法、国家法律、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涉及到的具体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国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等。
2.行业标准,即指专业性准则、专业性操作规范等
如《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等。
3.上级单位管理标准,如上级单位的管理制度、内部政策、领导指示、命令、操作流程等
如《企业内部担保管理办法》、《企业应收款管理办法》、《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
4.企业内部管理标准,即企业制订的管理制度、内部政策、领导指示、命令、操作流程等
如工资标准、成本费用标准、经济核算标准、会计工作标准等,涉及到的具体制度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企业审计暂行办法》、《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二)审计标准的适用
在标准适用过程中,在相关标准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首先要遵循、适用企业标准;企业范围内无标准或标准不明确的,遵循股份公司的标准;如果上级单位和企业自身都无相应标准的,以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主。
上级单位和企业内部标准一定是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这两个标准的制订是对相关内容要求的更严格的表现。如发票内容的规定,发票管理办法未说明酒类不能报销,但企业范围内有要求,如果你开具了,你没违法,但违反了标准;企业制订此要求是为了本单位内部控制的需要.
有些标准,上级单位和企业自身范围内制度有规定,行业标准上也有,国家法律上也有。如不相容职务分离,《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中提到“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笔者公司也规定了“严禁由出纳人员编制银行调节表,严禁出纳人员负责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严禁支票保管和印章保管为同一人、严禁票据保管和票据贴现审批为同一人”的制度;各个层级标准都有,说明这个标准的适用比较普遍,也比较重要。
由以上标准的适用想到财务人员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出现难点、疑点时,会有无标准可依的感觉。所谓的无标准可依,一般说的是无公司标准;这时业务人员完全还可以依赖于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判断并操作,因为企业制订的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可能涵盖经营过程的所有领域,也很难细化到每个细节。所以业务人员不仅要掌握公司标准,还要掌握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业务人员完全可以根据自己业务设计的范围查询所有与它有关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来完善自己的业务。
(三)审计计划程序性完备
审计计划性和程序性相对比较完备,它主要告诉审计人员怎样完成一次审计。比如每一个审计计划中都会包含目标、程序、事实、结论和建议,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概括以上三个方面,说的虽然是审计的独特视角、审计的计划程序性、审计的标准,从另外一个方面也反映了要完成一件事情的几个方面,即,要做什么事?做这件事的目的是什么?做这件事要通过怎样的步骤?做这件事要依赖什么标准?而至于怎么能把事情做好,就是下面要说的,即用财务知识完善审计。
(四)用财务知识完善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定被审计单位财务与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要确定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确定在法律、法规及合同等方面的遵守情况,而财务信息正是对以上内容的综合体现。所以审计人员在充分掌握并合理运用财务知识,就能通过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重要性、明晰性、谨慎性、公允性的检查,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舞弊、违法、差错、低效率、浪费、无效、利益冲突和控制薄弱等环节,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管理者,以满足管理者决策的需要,这样极大的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完善。所以说,审计离不开财务,财务知识可以完善审计。
正确认识财务与审计的关系会推动企业的整章建制等控制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更好地开展财务与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对更好地实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