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浙江温州、江苏常熟、南京等地陆续发生了少数民营企业家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甚至出现了个别企业家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了社会上一定的恐慌心理,带来了局部地区金融市场的波动。2012年1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财政、银行监管部门要对中小企业实施税收利率优惠和差别化监管。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允许个人开展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这些行政措施,规范了民间金融市场,帮扶了中小企业。笔者针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发展难的困境,作分析如下。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融资,是指企业资金筹集的行为和过程,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采取的各种最佳融资方式,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发展到40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其生产总值占全国总产值的60%;上缴税收总数额占全国总税收的50%;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全国65%的发明专利和80%的新产品都是由中小企业所研发的,这些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最活跃的部门。
2010年数据显示,中小企业贷款份额只占银行总贷款的15%,中小企业的银行业不良贷款率11.6%远远高于平均水平2%,贷款风险偏高是中小企业的明显特征。2011年数据显示,小企业贷款占中国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8.5%。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政府融资占中长期贷款的70%,中小企业只获得贷款的10%-15%左右。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中小企业贷款难成为它们发展的瓶颈。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是我国中小企业总体信誉度较低。主要表现在:(1)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数据缺乏真实性、客观性;(2)企业员工素质普遍较低;(3)部分中小企业仍存在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低、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中小企业负债水平整体偏高,从而使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过高。
二是商业银行不愿放贷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规模和信用水平低下,能提供的可抵押物较少,风险大,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
三是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能为其提供信贷优惠支持的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虽然我国目前已有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但由于他们大多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要。另外,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从成立开始,就无法从国企的体制中抽离出来,再加上本身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发展能力不足,直接导致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削弱。
四是贷款利率高造成融资成本高,抑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商业银行净息差为2.7%,利息收入占比达80.7%。对商业银行而言,中小企业每笔贷款要求的数额不大,但是贷款的审批操作程序都与大中型企业贷款步骤大致相同,若贷款的中小客户数目增多,必然会导致银行的贷款单位操作成本上升,而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自然会选择对中小企业惜贷。由于中小企业贷款运作成本高,因此金融机构对此类贷款利率定价较高是正常的。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中小企业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及全面预算,吸收专业性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注重质量内涵型发展,要树立竞争意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
二是加大金融改革力度。银行信贷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而政府调整商业银行战略,应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拓宽间接融资渠道放在首位,使商业银行尽快真正打破国家、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扭曲的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完善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建立一套专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1)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资金需求时间紧、实效强等特点,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改进完善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一些经营管理和财务制度执行较好的中小企业可以实行综合单项授信,在额度之内优先办理。(2)合理调整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点小企业,使中小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支持中小企业的主渠道作用。(3)适当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根据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通过各种贷款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完善中小企业的担保体系。主要包括:(1)设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向符合融资条件但担保资产缺乏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弥补其信用不足,并为银行分担贷款风险。(2)建立中小企业间互助性担保基金和民营商业性担保基金。(3)建立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依靠财政注入资金和向社会发行债券融资,由政府出面设立永久性机构。(4)建立地方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也可鼓励中小企业自发组建互助担保机构,还可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资本参与担保公司投资,逐步形成由全国性、区域性和社区性担保机构组合而成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适应中小企业需要,不断拓宽间接融资渠道。
四是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门要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税收优惠是国家通过降低税率、减免税收、税收返还等优惠条件,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财政补贴是政府通过鼓励中小企业扩大就业、促进科技进步和鼓励出口等方式给予的财政援助;贷款援助主要是给予企业贷款担保、贷款贴息以及优惠贷款等。
五是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体系。(1)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2)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培训、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方面的服务;(3)进一步规范抵押评估、登记程序和操作规程,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总之,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等问题,为避免再次出现资金链断裂和老板跑路现象的发生,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其融资难问题,构建长效的机制,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