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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制改革对东营市经济金融影响及财政金融支农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07-01-11 点击数:241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自实施农业税制改革以来,东营市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农业税制改革政策,于2005年全部免除农业税,大力加强财政支农和金融支农力度,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我们就农业税制改革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影响以及十五期间金融、财政支持“三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东 ...
自实施农业税制改革以来,东营市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农业税制改革政策,于2005年全部免除农业税,大力加强财政支农和金融支农力度,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我们就农业税制改革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影响以及十五期间金融、财政支持“三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东营市农业税制改革基本情况 东营市于2003年取消农业特产税,2004年开始农业税减半征收,2005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十五期间,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由于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税收政策,农业税收逐年递减,其中2003年实现7738万元,2004年实现3527万元,2005年为零(表一)。 十五期间,东营市大力加强支持“三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东营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03元,成为历史上最多的一年(表二)。2005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92.3亿元,增长9.2%,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63.3万亩,亩产397.6公斤,粮食总产量达64.9万吨,同比增长30.6%。2005年,全市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达103.3亿元,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48.20亿元,同比增长8.3%。东营市已全部免除农业税及附加,全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全部免征集贸市场管理费,农村实现了“三免五通五保五求助”。 二、农业税制改革带来的积极影响及财政金融支农情况 (一)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利于农村经济稳定和发展。 以我市垦利县2004年的情况来测算,取消农业税直接减少农民负担1000万元,取消农业特产税减负600万元,仅此两项全县农民人均减负65.3元。同时取消农业税后,相继取消了“两工”(劳动义务工和积累工),一部分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村的农民实现了零负担。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再加上粮食直补等激励政策,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大量荒芜的土地被开垦种上了作物,农村承包土地的地价大幅攀升。广饶县2004年以后抛荒面积比上年有大幅度减少,2006年粮食种植面积继续增加,粮食种植面积达48.2万亩,比上年增加1.3万亩。另外税制改革后,一方面农民得到了实惠,缓和了干群矛盾,另一方面乡村干部一定程度上从收钱收粮的事务中摆脱出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稳定和发展。 (二)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机遇。 一是农民收入增加,为农村信用社创造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于农民较低的纯收入来说,取消农业税无疑是增加现金流入的一个方式,农民可自行支配用于交税的那部分资金,农民生产积极性得以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将会带来农村信用社存款增加。二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刺激农村有效信贷需求增加。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除了会加大种植业的投入外,还会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农民在扩大农业生产中投入的同时,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也会扩大,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三)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 东营市政府提出了“用老板的钱干发展的大事,用财政的钱办老百姓的难事”的发展思路。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国内外客商到东营投资,加快东营的发展。另一方面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挤出资金集中投向“三农”。2003年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了4.6亿元,分别占这两个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的28.4%和29.6%。在制定发展计划、研究重大决策、调整利益关系等方面,我市把“三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5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由此所减少的乡镇及村级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 (四)金融支农成效显著。 十五以来,东营市涉农银行机构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助推了辖内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积极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全市人民银行系统进一步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强化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增加农业信贷投入。切实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在人民银行的引导下,全市银行机构以信贷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直接配置贷款计划、核定授信额度,不断加大对养殖业、特色林果业、特色农产品开发的信贷投入。十五以来,东营市辖内各银行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对农业的信贷投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截止2006年3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余额74.44亿元,较年初增加3.17亿元,增长4.44%,同比多增0.46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新增3.31亿元,占全市农业贷款新增额的104.42%,2006年3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43.53亿元,占全市农业贷款总额的58%,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更加突出。 三、农业税制改革的负面影响和财政金融支农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乡镇财政资金缺口扩大。 取消农业税后,由于我市多数乡镇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将不同程度出现财政收支失衡。以垦利县西宋乡为例,该乡属纯农业乡镇,农业税收占其全部财政收入的80%以上,取消农业税对该乡财政影响较为严重。据调查,2005年该乡丰产结果的桃园有5000亩,冬枣有10000亩,按常规产量可实现农业税收入300万元,而上级的财政转移支付却只有150万元。2005年,西宋乡计划安排财政收入180万元,财政支出550万元(其中教师工资280万元、干部工资140万元),收支缺口220万元。 (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化解乡村债务存在一定困难。 取消农业税后,发展集体生产经营、植树造林、修建村屯道路、改善环境卫生等公共事业主要通过“一事一议”解决,普遍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农村公共事业面临很大的难题。二是乡村债务化解难,问题愈发突出。据调查,垦利县乡村债务相对普遍,负债多的高达几十万元、上百万元,更有甚者一个乡的乡村债务竟高达2700万元,全县的村级债务超过6000万元。农业税政策改革前,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还可以利用农业税及附加的收入逐年化解部分债务。改革后,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乡村有效资源也大多抵顶了债务,上级核拨的经费保证自身正常运转尚有困难,更谈不上还款。 (三)财政支农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城乡贫富差距还很大。从统计数据上看,农民的收入还不到城镇居民的一半。进一步分析,农民的收入往往还包含着农业生产成本,人均收入结构指数中,有相当一部分积数被少数近几年先富起来的富裕户所替代。二是农民增收慢,乡村收入来源相对较少。三是农村人才不足,农业技术难推广,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推广靠体系。当前农民增收难的关键,就是农技推广难。每年有许多农业科技成果,但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并不多,问题就在于没有一支很好的农技推广队伍。四是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管理有待完善。有的农业支持项目存在中间环节多、资金在途时间长、资金到位率不多、监督手段落后、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四)基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基层农村金融体系尚不健全,突出表现为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亟待进一步深化;农村保险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没有建立,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农村金融担保体系缺位。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城乡布局、区域布局失衡严重。从调查情况看,我市经济发达的南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布局相对合理,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较为充分,但经济相对落后的北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分布密度小、设施陈旧。以辖区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利津县为例,利津县农业人口约占全市总农业人口的28.3%,但其辖区内的支行级以上金融机构总数不到全市的9%,其信贷总量也仅占全市的5.93%。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向发达区域集中,在某些地区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与农村经济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严重脱节。截止2006年3月,全市农业贷款较年初增长4.44%,低于工业贷款增长率12.71个百分点。其中,农村信用社占而104.42%。农村资金增加少,农村资金来源单一问题突出。 四、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乡村治理结构。 取消农业税以后,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改革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则是深化改革的两个关键点。解决再分配的公平问题要着力建设农村的公共财政体制,以公益事业优先为原则,保证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民可享受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建立规范、透明、公正的财政转移制度,界定清晰乡镇和村两级各自的职能(事权),核定乡镇和村两级各自的基本需求。 要把乡镇一级政府建设成为社区公共事务活动的中心,实现从全能型、多功能、统治型的政府转向有限功能、服务型的政府的转变。要进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把村民代表大会做实,从而在村级组织的议政和行政之间建起一种民主制衡的机制,由村代会对执行机构(村委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违背民意、权力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二)开阔思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方式,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业科教投入等,但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例如引入项目预算机制、采用国库支付形式、在农业高科技产业上适度引入市场机制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今后财政支农体制改革商榷的范围。 继续拓宽财政支农的覆盖面,建立财政支持“三农”资金总量稳定增长的机制。按照公共财政的框架要求,财政支农资金要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综合改革为契机,按照农业项目的受益范围、作用大小、科学界定支出范围。对农业技术推广、生态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按公平效益原则给予平等的支持和保护。要加强财政投资的主导作用,促进多元化投资格局形成。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投资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衡量。从分配的总量,到各部门、各行业比重的分配和使用,都需要进行科学地研究和分析。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支农机制。 加快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增加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信贷业务,体现政策性银行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通过政策引导,促使农业银行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快邮政储蓄体制改革,加快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步伐。加快农信社改革,建立规范化的合作金融体制。规范民间金融等非正规金融融资,努力培育农村金融多元化主体。 完善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建立完善的保险和担保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的作用,逐步扩大财政贴补的额度和范围,建立支农贷款贴息补偿机制。对确实需要支持的“三农”贷款,而又无法保证利息收入的项目实行国家财政贴息。针对支农贷款风险较大的现实,可由农户、农业企业、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保险公司进行多方协商,在农户、农企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保,既拓展了保险公司的服务领域又减少了支农贷款的风险损失。 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督导力度,推动建立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缓解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大力推进企业外部评级工作,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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