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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企业纳税筹划
发布时间:2012-03-23 点击数:409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如何实施建筑企业纳税筹划,是当今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本文中,笔者拟对我国现行纳税筹划的特征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建筑企业税收筹划思路和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一、纳税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 纳税筹划最核心的特征是合法性,合法性也是纳税 ...
 如何实施建筑企业纳税筹划,是当今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本文中,笔者拟对我国现行纳税筹划的特征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建筑企业税收筹划思路和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一、纳税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

    纳税筹划最核心的特征是合法性,合法性也是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的区别特征。合法性是指纳税筹划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税务筹划。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许多纳税筹划方案时,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专业水平选择最优的方案,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税负。

    2.筹划性

    筹划性是指事前计划、安排、设计项目。纳税人一般会先考虑税款,然后考虑筹资、投资、分配利润等经济活动。这样,企业必须事前进行纳税筹划。如果一项经济活动已经完全发生,相关的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这样就不能进行纳税筹划了。纳税行为是在企业实际发生应税行为后,例如,企业发生生产经营活动后,才会承担相应的税费。这也说明,纳税筹划必须在实际发生应税行为前,这样的纳税筹划才有意义。

    3.效益性

    效益性是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效益性分为两种表现形式:其一,为目前利益,即获得较大的净现金流量;其二,为长远利益,即股东财富的最大化。目前利益是长远利益的表现,计算目前利益时,不仅要考虑各种方案在经营过程中的显性收入和显性成本,而且还要考虑机会成本和筹划成本。而长远利益则为税务筹划取得利益应着眼于纳税人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地增长,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的高低,甚至也不能仅仅着眼于纳税人总体税负的轻重。这是因为,在纳税人的经营计划或财务计划中,纳税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进行投资和经营决策时,除了考虑税收因素外,还必须考虑其他多种因素,权衡轻重、趋利避害,以达到总体长期的收益最大化。

    4、专业性

    专业性是指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专业特征,需要财务管理、法学、税收学等学科的综合,而且从事纳税筹划的人员应该具有专业的知识。现实生活中,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些专业机构进行纳税筹划,进行纳税筹划的人员一般具有专业资格。

    二、建筑企业税收筹划分析思路

    1.缩小企业的税基

    缩小企业的税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纳税额。例如,在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收入最小化的同时,一并实现各种成本费用最大化。这样,可以缩小建筑企业的税基,最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2.企业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

    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除了少数税种实行单一的税率外,大部分税种有着不同的税率,这样给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促使纳税筹划有显著的效果。

    3.合理归属企业所得年度

    在处理企业年度收入时,可以通过分摊、增加或减少收入、支出、损益等项目进行,但前提是正确、合理地预测收入、支出、损益的发生,以了解建筑企业获取利益的趋势,做出合理、科学、可行的安排,让企业享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效果。

    4.企业整体延缓纳税期限

    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延缓建筑企业的纳税时间,可以享受资金的时间价值。一般而言,延缓的时间越长,建筑企业享受的利益越大。当经济处于通货膨胀时期时,延缓纳税时间的效果更加显著。

    5.利用税负转嫁方式降低企业税负水平

    税负转嫁涉及到课税商品价格的构成问题,税负转嫁存在于经济交易之中,通过价格变动来实现。而企业投资关系复杂,交易来往频繁,为税负转嫁到企业之外创造了条件。

    三、建筑企业纳税筹划的相关策略

    1.营业税的筹划策略

    要积极利用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纳税筹划。根据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将营业税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税目,即服务业和建筑业。根据营业税相关规定,建筑企业的总承包人如果将部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营业额为总承包款项减去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款项后的余额。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建筑安装部分工程,如果工程承包企业与施工企业签订了相关的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工程承包企业是否参与具体的施工,都按照“建筑业”税目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企业没有与施工企业签订了相关的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工程承包企业是否参与具体的施工,都按照“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可以通过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纳税筹划,而且纳税筹划空间较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以使企业适用低税率。

    2.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策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非常重要税种之一是土地增值税,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受到房地产企业的普遍关注。土地增值税一方面具有较高的税率,税负较重;另一方面,土地增值税为超率累进税率,各个级别的税收差别较大,因此土地增值税具有广阔的纳税筹划空间。对于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为:根据土地增值税自身税种的特点,控制增值额,使建筑企业适用于低税率或免税。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从30%到60%不等。增值额越高,则使用越高的税率,税负较重。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时,如果增值额没有超过20%,可以免征建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因此,在对建筑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控制增值额,使用较低的税率,这样可以减轻土地增值税的税负。合理控制增值额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减少销售额,二是增加可扣除项目。从表现上看,这些做法会减少企业当期的利润,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其实不然。这样做得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少交或免交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值率略高于两级税率档次交界的增值率,通过适当减少销售收入或者增加可扣除项目,可以减少增值额,降低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从而减少土地增值税税负;另一方面是通过低价格优势在激烈的销售中获得市场,同时提高了房屋质量、改善了房屋的配套设施等。这种情况如果把握得好,不一定减少企业的利润,可能反而还会增加企业的收益。税法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总和的10%,而各省、市在10%之内确定了不同的比例,纳税人要注意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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