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提速
发布时间:2012-03-07 点击数:186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正在提速。近日,财政部继发布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后,又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将为全面提升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和绩效管理水平,夯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础、服务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正在提速。近日,财政部继发布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后,又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将为全面提升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和绩效管理水平,夯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础、服务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相比较,在准则定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净资产的内容、财务报告格式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规定和变化。

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现行准则仅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规定其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征求意见稿除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业务或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还规定“部分行业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采用权责发生制”。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的重要特点便是既适当借鉴了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又充分考虑了我国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于1998前后。随着我国财政预算改革的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教育体制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来的会计制度体系在诸多方面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迫切需要推进会计改革。

“在研究修订相关制度的过程中,我们深感以为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建立统一的概念框架为立足点,全面修订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十分必要。”以上负责人表示。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也有一些新的变化,具体包括新增财政改革政策所涉及的会计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基建业务并入会计“大账”、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等。

据悉,财政部将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力争上半年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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