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据汤森路透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整体股权收购活动表现仍然强劲,交易总额较去年同期上升40%,达到1.4万亿美元,为近3年以来最佳。据汤森路透预计,2011年全年,全球并购交易规模将较去年增长20%。
在股权收购蓬勃发展的今天,企业股权收购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本文基于股权收购的完整流程,就这种企业扩张常用方式的关键风险点展开讨论。
一、股权收购的基本含义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简称“卖方”)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
按照实现方式,股权收购通常分为公开收购和非公开收购两种。公开收购通过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实现股权收购;而非公开收购是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实现股权收购。本文主要以非公开收购展开讨论。
按照是否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股权收购分为控股式收购和非控股式收购两种。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收购方(以下简称“买方”)持有足以控制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被收购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于控股式收购并不改变被收购公司的组织形式,其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被收购公司对外的所有行为都应当以被收购公司的名义作出,买方无权以其本身的名义代替被收购公司对外作出任何行为,而只能在内部通过其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来行使支配或控制被收购公司的权利。
二、股权收购的流程
完成股权收购需要经过交易准备、买方尽职调查(第一阶段)、买方尽职调查(第二阶段)、交易谈判协议签署、交易交割等流程。股权收购流程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是实现股权收购顺利完成的关键所在。股权收购的具体流程见图1。
三、股权收购流程的关键风险点
(一)交易准备阶段的关键风险点
.初步明确股权收购标的的合法性
核实目标公司的工商资料和年检信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行政处罚记录,有无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核实股权转让方的主体资格及信用记录,如股权转让方系个人,个人身份信息是否属实;如系企业,卖方的工商资料应当查实,关注卖方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收集目标公司信息来源产生的风险
收集目标公司的信息来源包括公司官网信息、媒体公开信息和政府主管部门登记信息。对于股权收购方而言,不同的信息来源由于可靠性的不同会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与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信息相比,公司官网信息和媒体公开信息可靠性相对较低。因而,股权收购方应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去伪存真,才能避免单一来源信息可能带来的误导性。
.聘请中介机构,防范股权收购的过程风险
股权收购是项复杂的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在股权收购的股份买卖协议签订之前,收购者必须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以对目标公司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
.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规避股权收购的过程风险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足够的防范。
.股权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
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此外,转让股权是否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是否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及法律是否对股权转让存在限制或禁止性规定,也需要注意类似的事项。
(二)尽职调查阶段的关键风险点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和历史沿革
风险关键点在于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项目涉及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就需明确其是否得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时更须特别小心。
.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
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目标公司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情况。
.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常常是风险及陷阱所在。相关的收购风险表现为:目标公司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其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有关重大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潜在风险;目标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等。
.目标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这个风险关键点也应当予以重视: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果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存在此类情况,其又不具备执行能力,就会对目标公司产生影响;与此相关联,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主要股东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有无质押。此外,目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因为如存在此类情况,可能会对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目标公司的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对于某些特定的目标公司而言,这部分是收购风险的易发地带。在我国,存在名目繁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如果目标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应当予以关注。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是否出具意见,目标公司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目标公司近年有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以及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
除此之外,还应该关注目标公司是否需要获得变更审批的风险,变更股权是否需要安置职工带来的风险。同时,还要关注主要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履历、诚信记录以及其他情况,因为管理团队对目标公司的战略和运作方向至关重要。
(三)交易谈判阶段的关键风险点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笔者,认为下列条款是必不可少的: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双方就本次收购的承诺;收购标底;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方式;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及承诺;保密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当然,协议内容并不仅仅是包含这些条款,就相应事项可以另外作出补充协议及安排。
(四)交易交割的关键风险点
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股权收购方应督促目标公司及股权转让方尽快办理股权变更审批和工商登记手续。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及办理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因此建议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应拉长支付时间,预留部分保证金待上述程序办理完毕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