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润分配对企业家腐败行为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1-08-29 点击数:250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在企业运行中,企业家(代理人)凭借自己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优势地位侵吞企业利润的腐败案例屡见不鲜。笔者拟利用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对企业家通过操纵企业利润分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腐败行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意见。  一、模型分析  1.假设条件  ...
在企业运行中,企业家(代理人)凭借自己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优势地位侵吞企业利润的腐败案例屡见不鲜。笔者拟利用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对企业家通过操纵企业利润分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腐败行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意见。
  一、模型分析
  1.假设条件
  在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特征的现代公司制企业中,委托人(股东或作为其代表的董事会)和代理人(经理)追求的目标存在差异,在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代理人极有可能凭借其在经营企业中获得的信息优势来侵犯委托人利益,造成所谓“代理成本”。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特殊关系,他们对待风险的态度也有着较大的差别。委托人对待风险的态度比较积极,而代理人对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首先假设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其次,假设A表示代理人所有可选择的行动组合,a表示代理人的一个特定活动(如经理人的经营行为),a∈A。r是不受委托人和代理人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如市场的变化莫测),a和r共同决定一个可观察的结果x(a,r)和一个货币收入(如产出)I(a,r),货币收入属于委托人。假定I是a的严格递增的凹函数,即给定r,代理人越努力工作,产出越高;I是a的严格的增函数,自然状态越有利,货币收入越高。第三,假定委托人的效用函数是V=V[I-S(x)],且对a求一阶导>0;代理人的效用函数是U=U[S(I)]-C(a),S(x)是委托人给出的报酬,C(a)是代理人的成本函数,是代理人行动(或者努力)的负效用,并且C的一阶、二阶导数均为正数。
  2.构建模型
  根据上述假设可以看出,对于企图防止经理人腐败的股东来说,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报酬方案S(x),根据观察到的x(a,r)对经理人进行奖惩。根据经典的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模型,建立如下模型:
  Max∫V[I-S(x)]f(x,I,a)dx
  s.t. (IR)∫U[S(x)]f(x,I,a)dx-C(a)≥ū
  (IC)∫U[S(x)]f(x,I,a)dx-C(a)≥∫U[S(x)]f(x,I,a’)dx-C(a’) 其中a’∈A
  在上式中,x表示可以被观测到的与代理人有关的随机变量,a表示代理人的决策变量,如努力程度,在某项工作上所花费的时问等;s(x)表示代理人所得报酬;I表示代理人的产出(如企业利润等,委托人得到该产出),有些时候,x可能包含I,V(·)、U(·)分别表示委托人、代理人的效用函数;F(x,I,a)和f(x,I,a)分别表示分布函数和密度函数;C(a)表示代理人的成本,ū为代理人的机会成本或保留收益。
  3.模型拓展
  目前,委托代理理论得到的许多结论来源于简单委托—代理模型,简单委托—代理模型假定代理人只从事单一的工作、代理人的努力选择是一维的。但在现实中,在许多情况下,代理人从事委托人委托的工作不止一项,或者,即使一项工作也涉及多个维度,因而,代理人的努力选择往往不是一维度的,而是多维度的。在现代的企业运行中,委托—代理关系是各种企业关系中最为重要,也是最容易产生问题的一种关系。委托—代理问题是由当事人各方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拥有信息的一方是代理方(经理人),缺乏信息的一方则是委托方(股东、董事会),信息强势方利用信息优势,通过损害信息劣势方获益,这就引发了民众与政府官员间的公共权力委托—代理关系失灵,导致腐败。
  但是,基本的委托—代理模型过于理想化、简单化,它只考虑了单个委托人的情况,以及代理人也只从事一种活动的情况。因此,它很难用于分析更广泛的经济组织问题。因此,将简单委托—代理模型扩展为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就有了必要性。
  假设如下:委托方是风险中性的,代理方是风险规避的;代理方的行动记为a=(a1,a2)分别是为降低服务成本而付出的努力和为提高服务质量付出的努力;代理方的努力总成本为C(a1,a2),且C的一阶,二阶导均为正。代理方的活动决定了委托方的可观测结果x=(x1,x2),分别表示观测到的服务成本变化情况和观测到的服务质量变化情况,且xi=ai+εi,i=1,2;εi~N(0,λi2),它表示代理方在各种因素作用下的行为对委托方可观测结果的一种不确定的影响。委托方的收益是π(x)=ξxT, ξ=(ξ1,ξ2)是由于委托方收益系数(由于代理方的努力)分别对应于a1,a2,委托方设计合同s(x),根据观测结果对代理方进行奖惩,令s(x)=e+σxT,e是代理方工资,σ=(σ1,σ2)为代理人分享剩余利益系数,同样分别对应于a1,a2,由于委托方是风险中性的,对于给定的激励合同s(x),委托方的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益:
  EV=E[π(x)-s(x)]=E[ξxT-(e+σxT)]= ξaT-(e+σaT)   公式1
  假定代理方的努力总成本C(a1,a2)=k(a12,a22)/2,k=(k1,k2)为努力成本系数,表示不同代理人(自身禀赋不同)在同等努力程度下带来的负效应程度(即努力成本)的不同,分别对应于是降低服务成本的努力成本系数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努力成本系数且均大于零,且k越大,同等努力水平下的负效应越大。此时,代理方的收入=实际收入的均值-风险成本:
  EU-0.5μ(σ12,σ22)(λ12, λ22)T=E[s(x)-C(a)]-0.5μ(σ12,σ22)(λ12, λ22)T  公式2
  化简上式,得上式=e+σaT-0.5k(a12,a22)T- 0.5μ(σ12,σ22)(λ12, λ22)T
  公式2中,0.5μ(σ12,σ22)(λ12, λ22)T是代理方的风险成本,μ是代理方对风险的规避程度。确保代理方不腐败(参与约束)的条件为:代理方的IR要求期望效用不小于机会成本,即e+σξT-0.5k(a12,a22)T - 0.5μ(σ12,σ22)(λ12, λ22)T≥ē  公式3
  代理方的IC说明代理方总是选择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a,即Max[s(x)-C(a)]=Max[e+σaT-0.5k(a2)T]   公式4
  其一阶最优条件为:ai=σi/ki  i=1,2  公式5
  与此同时,委托方的问题在于选择适当的代理人分享剩余利益系数,则问题转化为求Maxσ[ξaT-(e+σξT)] s.t. IR&IC  公式6
  在最优情况下,公式3等号成立,即
  e+σξT-0.5k(a12,a22) T - 0.5μ(σ12,σ22)(λ12,λ22)T=ē 公式7
  将公式7带入公式6,则问题转化为求Maxσξ(σ1/k1,σ2/k2)T-0.5k[(σ1/k1)2,(σ2/k2)2]T-0.5μ(σ12,σ22)(λ12, λ22)T-e.  公式8
  求导,ξi/ki-σi/ki-μσiλi2=0;i=1,2  公式9
  解得:σ*=(ξ1/<1+μk1λ12>, ξ2/<1+μk2λ22>)   公式10
  a*=(ξ1/( k1+μk12λ12), ξ2/( k2+μk22λ22)).    公式11
  由公式1和公式2知,知代理人分享剩余利益系数σ企业股东和经理人的利益直接相关。如σ=(0,0),则s(x)=e,则剩余利益获得完全取决于股东,经理人不承担任何风险,只获得固定收入;如果σ=(1,1),则说明经理人承担全部风险,并完全决定剩余利益的取得,这与股东和经理人的利益不符,因此,σi=(0,1)i=1,2。
  由公式5,10,11知,在最优条件下经理人承担一定风险,由于σi是μ,ki,λi2的减函数,经理人越想规避风险,同等努力程度下的负效用越大,努力所带来的观测结果的方差越大,经理人分享到的剩余利益就越少,因此经理人就越不愿意付出努力去降低成本和提高质量,这又直接导致“企业家规避腐败的结果就是利益不断受损”。此外,在自身利益最大化倾向的作用下,经理人便产生了腐败倾向,使得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失灵,进而开始采取腐败行为。
  二、政策建议
  第一,董事会或监事会对企业家道德风险进行约束。
  第二,股东约束。由于股权高度分散,要切实从法律上保证小股东的投票权。
  第三,职工约束。在实行职工持股制度的企业,可建立工人董事制度,通过工人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作用,也可建立专门的职工持股委员会,以所有者身份对公司经理权进行约束。
  第四,市场约束。市场约束包括产品市场约束、资本市场约束和企业家市场约束。
  第五,法律约束。目前,我国在对企业家进行约束的法律方面很不健全,主要是刑法作了一些规定,但在很多情况下,企业家的道德风险并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地位,法律应赋予投资者和债权人向企业家起诉的权力。
  第六,规范企业家职务消费。例如,实行职务消费报告制度,对经营过程中的职务消费,企业家要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定期报告,企业财务总监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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