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借款是否有明确用途的标准,将借款划分为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两种类型。专门借款是指为构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如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借款利息一般作为资本化处理;一般借款是指没有明确用途的各种借款,借款利息通常作为费用化处理。由于一般借款事先没有明确用途,在使用过程中也可以将其投入到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上,这就出现了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构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同时占用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时,即形成混合借款,其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变得非常复杂。如果混合借款中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程序、方法不恰当,一方面会影响当期净损益的确定,导致盈余管理;另一方面会影响会计处理的效率,导致工作复杂化。因此,本文通过案例分析,阐明混合借款中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技巧。
一、混合借款中利息费用的确认程序
第一步:对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与利息费用化进行确认
首先,将专门借款的每一会计期间划分为资本化期间和非资本化期间(包括暂停资本化期间),以便分别确认利息资本化和利息费用化以及闲置借款的利息收益。
其次,在资本化期间,分别确定专门借款的实际利息(通常确认为应付利息)和闲置借款的利息收益(通常确认为应收利息),进而确定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部分(通常确认为在建工程或生产成本等)。
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的实际利息可以通过以下计算得到:如果属于从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则实际利息应按照本金计算的利息加上利息调整;如果借款属于溢价或折价发行的企业债券,则实际利息为票面利息减去溢价摊销或者加上折价摊销。
再次,在非资本化期间,分别确定专门借款的实际利息(通常确认为应付利息)和闲置借款的利息收益(通常确认应收利息),进而确定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化部分(通常确认为财务费用)。
非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的实际利息与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的实际利息确定原则相同。
应当看到: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与资本化期间相挂钩,但不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第二步:对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与利息费用化进行确认
首先,判断为构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因专门借款不足而占用了一般借款。
其次,在资本化期间,通过一般借款的累积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和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来确定一般借款的资本化金额部分(通常确认为在建工程或生产成本等);
再次,在会计期间,一般借款的费用化部分(通常确认为财务费用),通过一般借款在某一会计期间的实际利息扣除一般借款的资本化金额进行确定。
应当看到: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不但与资本化期间相挂钩,而且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第三步:对利息资本化金额进行限量检验
每一会计期间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混合借款的实际利息金额。
二、混合借款中利息费用的计量方法
在借款利息的会计计量中,利息资本化的金额确定了,利息费用化的金额也就迎刃而解。
(一)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计量
在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的实际利息-闲置借款的利息收益。
闲置借款的利息收益是指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投资收益的金额。
(二)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化计量
非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化金额=专门借款的实际利息-闲置借款的利息收益。
闲置借款的利息收益同上。
(三)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计量
在资本化期间: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一般借款的累积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一般借款的累计资产支出也必须是在资本化期间所发生的支出,同时必须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四)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化计量
在会计期间:一般借款的费用化金额=一般借款的实际利息-一般借款的资本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