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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研究开发费的会计处理[2]
发布时间:2011-01-06 点击数:5276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摘 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文章主要通过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政策来探讨研究开发费用在实践中的应用。   【关键词】 研究开发费用;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应用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如 ...

  某上市公司甲公司从2008年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初,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型技术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一项专利权。该公司在当年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成本339万元、直接参与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561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的其他费用100万元,共计1 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8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22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600万元。2008年底,该项新型技术已经用于产品生产而达到预定用途,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价值。2008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假定2009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仍为1 000万元,除研发费用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一)发生研究开发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4 000 000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6 000 000

      贷:原材料3 390 000

          应付职工薪酬5 610 000

          银行存款1 000 000

  (二)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时

  借:管理费用4 000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4 000 000

  (三)同时满足无形资产的各项条件确认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6 000 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6 000 000

  (四)2008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1.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当期利润总额-当期列入费用的研究开发支出×50%=10 000 000-4 000 000×50% =8 000 000元

  2.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率 =8 000 000×25%=2 000 000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 0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 000 000

  (五)2009年度摊销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

  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专利权摊销600 000

      贷:累计摊销 600 000

  (六)2009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当期利润总额-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50%=10 000 000-600 000×50%=9 700 000元

  2.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率=9 700 000×25%=2 425 000元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2 4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 425 000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2-15.

  [2] 张宇璐.研究开发费用核算的国际化比较[D].西南财经大学,2008.

  [3] 曾爱民.新旧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之比较研究[J].会计研究,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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