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
作者: 王花荣 财会信报 发布时间:2010-10-13 点击数:338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一、会计事务的现状及问题   刚刚迈进市场经济门槛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正处在新旧体制的转型、交替阶段。在过度阶段中事务所内部产生了很多问题,它们影响了经济工作决策的质量,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受到严重阻碍,甚至发生审计失败,直接影响了国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 ...

  一、会计事务的现状及问题

  刚刚迈进市场经济门槛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正处在新旧体制的转型、交替阶段。在过度阶段中事务所内部产生了很多问题,它们影响了经济工作决策的质量,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受到严重阻碍,甚至发生审计失败,直接影响了国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整个经济工作的秩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

  1.角色切换、心态高速滞后

  传统体制下的所长负责制领导方式尚未完全改变,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新挑战:是选择集体领导制(即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还是选择个人领导领导制(即全体合伙人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是合伙人各管一摊、各负其责,还是对外统一经营、对内合伙人分工协作的问题。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非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及助理人员心态也未能与改制的步伐吻合。从而歪曲了合伙文化,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

  2.运作机制没有相应建立和完善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大多还是建立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之上,难以适应新体制的要求,成为改制后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羁绊。如何建立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新的经营管理机制,如何统一执业理念,树立风险意识,强化质量监控,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理顺会计师事务所的责、权、利关系,拟定考核分配制度,已成为改制后会计师事务所有待解决的问题。

  3.执业行为尚不规范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及合伙人仍有急功近利倾向,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甚至丧失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品德,故意出具虚假业务报告。

  企业为了融资及募集股本的需要,或者是为了达到逃避债务和偷税等目的,不惜采取种种非法或貌似合法的手段对本企业的会计制表及投入资本进行粉饰和“包装”,造成会计信息的严重失实。有资料表明,中国证监会成立七年来,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处罚,半数以上是因为作假账。总之我国会计市场上操纵利润、恶意作假的现象屡见不鲜,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已成为社会公害,对国家经济秩序构成严重威胁,使无数投资者付出了血的代价,成为扼杀投资者信心、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恶习性毒瘤。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宏观执业环境方面的原因

  (1)企业行为的功利化,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埋下陷阱和隐患。为了保证“配股资格”、避免被“特殊处理”或被“摘牌”以及为了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需要,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普遍都存有粉饰会计报表、操纵盈利的行为。对于那些拟上市或者已上市的公司来讲,能否上市或者能否获得再融资的资格,只要按照融资的条件“做”出一份报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资金。何乐而不呢?因此,这些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愿意聘请能视而不见以假为真或通同作弊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就不足为奇了。

  (2)风险环境日益恶化,发生索赔的可能性增大。根据经验,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减缓,索赔发生的次数迅速增多。由于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了损失,因而希望从其它方面来弥补。中国出现诉讼的情况也愈来愈多。自1996年4月,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高达500余例。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适当的职业关注”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遵循审计准则即免责”难以被法律界从感情上和理智上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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