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是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综合性文件,既是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的总结,也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有关各方关注的焦点,同时构成各级财政、其他有关监管部门实施会计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编报年度财务报告是企业应当履行的重要社会责任,为此,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一直十分重视企业财务报告工作。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下称财政部16号文件);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也印发了相关文件,从不同角度对上市公司和各类非上市企业做好年报工作提出要求。现结合该文就做好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工作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财务报告具有决策有用、受托责任双重目标和公共产品的特征,属于企业对社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根据决策有用观理论,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首要出发点,投资者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企业的现状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作出投资决策;债权人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从而作出信贷决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为经济管理和监管机关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经济运行,从而作出宏观经济决策。
现代企业制度强调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根据受托责任观理论,企业管理层是受委托人之托经营管理企业及其各项资产,负有受托责任。企业管理层对投资者负责,应当做到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对债权人负责,应当按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归还欠款;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应当遵纪守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广义而言,企业管理层应当履行的受托责任还包括扩大就业、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为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企业管理层按照会计准则编报的年度财务报告,反映了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如果企业管理层未能履行受托责任,有可能被辞退、罢免或受法律制裁。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各类企业通过有效执行会计准则编报年度财务报告,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从而吸引投资者通过分析财务报告进行投资。如果企业的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公允,就会误导投资者,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甚至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因此,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
基于财务报告具有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双重目标以及公共产品的特征,在我国,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已上升为法律要求。《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这一法律要求不仅仅是一种会计手续,而是单位负责人向财务报告使用者等有关各方作出的法律承诺,即对本单位编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此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编报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签字,也属于对财务报告使用者等有关各方作出的法律承诺,表明被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编报高质量财务报告,应当重点关注和把握的几大关键
(一)随着会计准则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做好首次执行会计准则新旧衔接,构成了编报高质量财务报告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截至2009年年底,除我国所有上市公司2007年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外,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上市企业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从上市公司大幅度扩大到非上市企业。我们的目标是,力争2010年除小企业外,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准则,2011年扫尾。届时,将全面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规定,从而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会计标准和指标口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并完善资本市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从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开始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做好首次执行会计准则的新旧衔接。实践证明,这是执行会计准则的起点和基础。结束旧账转入新账并进行账务处理只是新旧制度转换结果的表现形式,核心是核定企业资产价值、确认各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夯实基础。企业首次执行会计准则,要做好人员培训,确保会计人员团队掌握会计准则体系中的若干政策规定,以及新旧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要做好软件系统的改造,确保财务系统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转换;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附录要求,确定执行会计准则后的新旧会计科目余额对照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重点关注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预计负债、所得税、企业合并等项目对期初数的影响,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