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原理
间接法是“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列示方法。间接法以利润表的最后一项“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经营活动的净利润项目、不涉及现金的净利润项目、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非现金流动资产的变动、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负债的变动等,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在掌握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原理时应该理解为什么从净利润开始调整,因为净利润主要来自于经营活动。因此“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着必然的联系。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又存在金额差异。“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与净利润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不一定涉及现金,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与净利润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不一定都与经营活动有关,如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等;有些交易和事项虽然与净利润没有直接关系,但属于经营活动,如用现金购买存货等。所以,间接法下只有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才能计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二、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调整项目解析
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不涉及经营活动的费用-不涉及经营活动的收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非现金流动资产的减少数+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负债的增加数
(1)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包括: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这些项目并没有带来现金流出,因此,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的账务处理为: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会引起所得税费用的增加,但并没有带来当期现金流出。因此,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2)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包括: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等。
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以固定资产为例)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减去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的账务处理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会引起所得税费用减少,进而引起净利润增加,但所得税费用的减少并没有带来现金流入,因此,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减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
(3)不涉及经营活动的费用包括:投资损失;财务费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以及与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有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等。
投资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会引起净利润减少,但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没有关系,因此,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将投资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调增。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账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支出是计算净利润的减项,但处置固定资产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不是经营活动,所以其产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对并不影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该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从上述账务处理模式中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损失是计算净利润过程中的减项,但这不属于经营活动,所以在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对于财务费用,在计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要区分哪些与经营活动有关。以筹资活动中发生的财务费用为例,企业计算筹资活动中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的账务处理为: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筹资活动不属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并不影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在计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与经营活动没有关系的筹资活动中产生的财务费用加回来。而对于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在计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是不需要调整。如企业在赊销过程中给予对方的现金折扣,如果购货方在折扣期内付款,企业收到货款的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记“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