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是进行某项具体政府会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取决于政府会计所涉及到的具体内容。政府会计分部目标对某项政府会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结果进行了相对总括性的规定,而这项活动具体该朝什么方向运行,则需确定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笔者认为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表现为:运用簿记系统方法进行政府会计核算的目标、提供和报告会计信息时需协调政府会计关系的目标、对政府资金(资源)变动进行反映和控制的政府会计管理目标等。
(1)政府会计核算目标。第一,政府会计核算过程目标。一是关于确认的目标。即按照确认的标准,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对政府在国家预算安排与实施、公共利益维护与保全、公共管理建设与强化等活动中的资金(资源)变动和价值运动经过初步、再次和最终确认,保证最大可能地将能以实物与货币表现的政府活动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畴,并高质地反映。如此对所提及的目标,从现阶段而言,就需加强政府会计对货币量化信息的确认和披露;以后条件成熟时再兼顾货币量化信息与非货币量化信息的确认与披露。二是关于计量的目标。应根据客观的经济环境条件和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要,科学而灵活地选择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正确确定计量模式,以更全面地反映政府会计系统各相关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结果。在多数正常状态下,政府会计可以历史成本/名义货币或历史成本,一般购买力货币计量模式为主;在资源变换运用较频繁时,政府会计可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贴现值),名义货币或一般购买力货币等为计量模式;而在公共危机的非正常情况下,政府会计则应用公允价值为主的计量模式,充分反映社会资本在政府统筹调动和统一安排下的流动与保全。三是关于记录的目标,即按照政府会计原则和要求,对纳入政府会计视野所有已发生、未发生、已完成、将完成的政府活动(包括直接与间接的活动)都有所揭示。四是关于报告的目标,即依照政府会计报告的编制原则和要求,将政府会计系统各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过程及结果等信息,综合、系统地呈现。第二,政府会计核算结果目标。政府会计核算结果是最大可能地产生能够“评价过去、控制现在、预测未来”的、高质量的、符合与满足使用者需求相关性有用的信息,以及采用恰当方式方法披露报告的信息。所以,政府会计核算的结果目标就有静态与动态目标两种,前者指政府会计信息的质量目标;后者指政府会计的披露目标。第三,政府会计核算效应目标。政府会计核算具有一定的效应,分为政府系统的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政府会计的内部效应目标就是指政府会计系统的各主体严格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会计核算时,必将对其内部的会计控制、管理规程、财务管理等产生积极作用;而与此相应,社会公众也会对其给予良好的评价,积极支持或响应其号召与行动、努力推进社会进步,从而产生较大较强的社会效应。所以。政府会计系统内各主体在政府会计核算的过程和结果上,也需为着内部规范会计活动、外部服务会计使用者的目标而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因此,会计信息发挥着两个主要的信息作用:一个作用是使决策制定者能易于在各种备选方案中宣传最佳行动方案;另一个作用是使合同双方之间的缔约更加容易。
(2)政府会计关系目标。由帕乔利奠基的会计系统,它所涉及的主要是基于商业活动所形成的财务关系(余绪缨,1996)。政府在安排与实施国家预算、维护与保全公共利益、建设与强化公共管理等活动中,必然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利益相关者。而利益相关者之间有需用资本的差异、利益目标的差异以及其在政府系统中所享有权益的差异,必然会导致利益冲突。公正地协调这种利益冲突,是政府契约平等性和社会公正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政府价值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客观需要。会计本身具有对利益进行分配的功能,对损益公正、合理地计量,直接决定着投资者、国家、职工个人等方面的利益分割。从此意义上说,政府会计的运作必然涉及到政府系统内部的会计财务等管理人员、其他公务员或职工,以及外部的捐赠者、债权人、社会公众等方面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有经济利益关系、更多的是非经济利益关系,且无论在什么时间和空间,都需要有一个联结、维持、稳定和发展关系的必要过程。因此,政府会计必须公正地对待所有利益相关者,协调好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其关系目标在于如何围绕关系产生、发展与协调。
(3)政府会计管理目标。其一,政府会计的管理目标是要对各种政府会计活动、政府会计关系及其相互间的协调实现有法制、强政制、行民制。就是通过政府会计法治化,实现社会主义会计法治并使会计法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政府会计活动及其管理。是基于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逻辑关系而展开的,需要有相应的、体现民主和民意的、具有政府和政策权威的合理法制去保证和促进这种正常逻辑关系的健康存在和良性发展。其二,政府系统在政府会计活动及其管理过程中,将与各利益相关者产生一定的利益博弈关系和责任配置关系;这些利益博弈和责任配置是否令有关各方满意,能否协调好其中所涉及的各种关系,既取决于有关各方对利益与责任理解的准度、把握的尺度和践行的程度,又取决于有关各方所达成并实施的诸如各种法律、规章、制度或基本道德规范等的情况以及某些自然法则的约束。其三,对政府会计活动与政府会计关系的协调共管而言,也是如此。因为政府会计活动的管理和政府会计关系的管理不是互相独立的,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通过相互融合与协调的方式,共同作用于政府会计管理的实践中。政府会计活动及其管理中必然涉及到处理和协调各种会计关系,而政府会计关系体现为政府会计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和责任关系。要达成稳定的政府会计关系,要使各种关系协调发展,就必须实现政府会计活动及其与各种活动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均衡协调和责任的有效分担,调整和协调政府会计关系最终决定着政府会计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管理政府会计活动与政府会计关系的过程中,必须正视两者之间的协调性,以全民所立所施之制、政制之强权与威严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