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计人员是否对环境问题负有责任的调查结果看,尽管超过半数认为会计人员对环境问题负有责任,但仍有25%的人不同意负有责任。就遵守会计准则或制度而言,如果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与报告按照会计准则或制度进行,说明其履行了责任,但由于目前还没有环境会计准则,将其纳入会计核算与报告的范围还没有依据,因此会计人员如何履行环境责任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会计人员是否应为公司的环境敏感性做出贡献,有67%的人表示认同,有3%不同意该观点。会计人员的责任就是为管理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有用信息,面对社会日益要求企业履行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包括环境责任,企业需要会计人员提供的信息证明其履行了责任,所以会计人员承担着提供这些信息的责任。
高达93%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在规定社会责任方面应该起主要作用,这说明绝大多数会计专业人士认为政府应该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环境责任做出规定,而且应该起主要作用。
高达96%的被调查者完全同意或同意政府应该对公司的污染排放标准做出规定。管理和会计人员应该对公司的环境敏感性做出贡献,但公司的经济活动如排污量的范围则需要由政府或有关组织来制定,就权威性而言,政府制定污染排放标准更容易使公司执行。有了政府制定的标准,管理和会计人员才能有依据履行其责任。
对于是否需要对公司执行污染许可证制度而言,88%的被调查者完全同意或同意,可知,大多数会计人员支持建立污染许可证制度,公司污染应该受到政府控制,使其排污在许可的范围之内,还要获得国家给予或购入的污染许可证。
对于是否同意政府和企业建立环境机构,87%的被调查者持肯定态度。企业是否执行和如何执行污染排放标准、是否遵守环境规则、应该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污染和改善环境等这些问题需要有机构来监督,因此会计人员认为建立环境机构是必要的,政府和企业应该建立环境机构来监督企业采取实际行动保护环 境。
高达97%的被调查者完全同意或同意供应商必须遵守关于环境标准要求,说明供应商按照环境标准要求来供货已经在会计人员之间得到共识。
(三)环境会计准则问题有90%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和环境会计变得日益重要,说明环境会计在未来施行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61%的被调查者完全同意或同意中国上市公司的环境披露不充分,仅10%认为中国上市公司的环境披露充分。这表明,多数人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披露不充分,这与现实情况是相符的。尽管人类认识到环境问题已有多年的历史,但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公司仍然没有进行环境披露,更不可能充分披露。从职业会计人员处理环境问题时没有充分的指导这一问题的回答看,有76%完全同意或同意,8%不同意。会计人员承担着为公司甚至社会提供信息的责任,而判断其是否履行责任主要看是否按照会计准则、制度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与报告。从会计产生、发展到现在,企业大量的经济业务得到会计理论界、实务界的研究和实践,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会计准则或法律。但还没有会计制度对环境核算与报告进行规范,所以会计人员处理环境问题就得不到充分的指导。就是否需要制定环境会计准则这一问题的调查表明,有59%完全同意或同意。这说明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已经是专业人士的一致意见,因为没有环境会计准则,企业会计人员就没有进行环境核算与报告的依据,当然也就不能从专业的角度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从另一个层面理解,他们也没有动力和依据来督促企业领导重视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的核算与报告。
(四)环境披露问题主要包括环境披露的内容、环境披露对公司形象的影响。
(1)关于环境披露内容。从政府应该要求公司进行环境披露的回答结果看,有63%的人完全同意或同意。这说明会计专业人士从外郝如政府要求公司进行环境披露。尽管环境披露可以由公司自愿进行,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客观上公司只愿披露好的方面,而对公司不利的方面如公司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就不愿披露,鉴于此,从外部施加规则或法律强制要求公司进行环境披露是必要的。就会计职业团体应该要求公司进行环境披露这一问题的回答看,62%的人完全同意或同意。企业进行环境披露一是自愿,二是受外部强制,即非自愿。来自外部强制的影响包括政府和民间组织。就目前看,要让企业自愿进行环境披露尚不可能,只有从外部对其施加影响,强制其进行环境披露。这表明,政府与民间组织即会计职业团体都应该从外部要求公司进行环境披露。
就财务会计报表应该包括环境信息或会计报告应该包括环境影响这一问题的回答看,54%的人完全同意或同意,有9%的人完全不同意或不同意,这说明环境信息要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还存在不一致的看法,其原因之一是因为环境信息披露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声誉,就目前来看,这种影响更多的是不利影响。从公司应该编制独立环境影响报告这一问题的调查结果看,46%的人完全同意或同意,有4%的人不同意,由此看出,是否编制独立环境影响报告还有待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