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应收账款融资发展迅速,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融资重要方式。本文结合相关例题说明应收款项融资中值得探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应收款项融资是一种以应收账款为工具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式,也是一种债权融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借和应收账款出售两种形式。应收账款抵借是指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由于现行会计准则未对该项业务作出具体的账务处理规定,给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带来很大不便。对于应收账款抵借,目前国内会计界的普遍做法是保留原有“应收账款”科目金额不变,取得和偿还抵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应收账款出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让授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由其向客户收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应收账款出售分为附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两种情况。现举例说明。
一、应收款项融资会计核算
[例1]甲企业2007年1月1日以应收账款1万元向乙银行借得7000元,借款月利率为8%。2007年4月1日,甲企业收到抵借账款中一客户账款4000元,甲企业于当日将账款4000元连同利息一起归还银行。借款合同规定:已抵借应收账款仍由甲企业进行收账工作。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7000
贷:短期借款——乙银行 7000
(2)2007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的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4000
贷:应收账款4000
(3)甲企业归还银行借款4000元和利息168元(7000x8%x3)。
借:短期借款——乙银行4000
贷:银行存款4168
[例]甲企业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50000元以无追索权出售给乙银行,乙银行按应收账款总额收取5%的手续费和10%的预留余款。甲企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6年1月1日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乙银行,取得全部出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42500
其他应收款 5000
财务费用 2500
贷:应收账款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