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思考[2]
作者: 陈美宁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10-04-19 点击数:423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我国预算会计领域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证实,仅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存在诸多缺陷,其缺陷之一即是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信息不全、缺少真实客观成本信息。因此,本文就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有关方面作出探讨。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现状   现行事业单位会 ...

  (二)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从长期来看,将固定资产予以资本化,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其使用过程中分期核算其耗费的成本,不仅有助于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形成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良性循环,便于考核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履行职能绩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采取如下做法:

  (1)按固定资产大类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各类固定资产性能、用途、使用年限均有差别,应按固定资产大类进行折旧,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采用分类折旧率,并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文物文化资产除外),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文物和陈列品其价值一般不发生损耗,所以不对其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分为: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对科技含量高、技术进步快、腐蚀性大、损耗快的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等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法;图书类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其折旧年限较难确定,也可不提折旧直接计入成本;交通运输工具参照工作量法;教学用房等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可采用年限平均法。

  (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科目设置及核算。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相应设置“累计折旧”科目,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该科目下应当按照对应固定资产类别或项目以及用途(如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备抵科目,与“固定资产”相结合分别反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原值,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固定资产的减项单独列示,可得出固定资产净值信息。另外相应设置“资产折耗”科目,核算当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该科目下应当按照对应固定资产用途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折旧费用的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结账后应无余额。对于增加取得(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等)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根据各实际支出资金的列支渠道,分别错急“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同时为了按收付实现制反映当期相关的预算收支,需另设置预算会计科目以进行预算收支科目的平行记录。在固定资产列支时,借记“预算支出”等科目,贷记“预算结余”等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当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资产折耗”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处置、盘亏、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有关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考虑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问题

  如科研、高校教学、广电传媒等事业单位,其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属于高技术专业设备,科技含量高‘技术进步快,淘汰更新快,在采取加速折旧仍不能及时完整地反映其实际无形损耗的情况下,则考虑对其计提减值准备。为此需相应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固定资产减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资产折耗”,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借记“资产折耗”,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四)完善固定资产报表披露信息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反映信息过于简单。从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披露上看,目前只侧重于有关固定资产相关的购置支出和期末数量的统计,而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减变化、新旧程度等在账簿及报表中没有述及。对于有关国家固定资产购建工程项目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信息更缺少披露。建议编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变动明细表”,由于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变化较大,编报该表有利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变动信息,掌握利用情况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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