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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审计[2]
作者: 裴艳   审计署 发布时间:2010-04-19 点击数:415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摘要:近几年来,针对重点基建项目中屡屡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审计署提出了基建项目审计应加大对质量审计的力度要求。为此,基建项目审计工作也将审计重点移向工程质量审计,但受许多客观条件限制,我国的工程质量审计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审计理论不足、系统性质量审计观念缺乏、缺少 ...

  2.勘察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审计。

  通过查阅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重点关注:一是符合法定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二是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工程等级、规模、难度、特点相一致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和类似工程经历;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或因履行合同不当造成损失浪费等现象。三是勘察设计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能否保证设计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及环境的协调性;其设计成果是否规范、系统、完整,能否满足设计深度和施工要求。四是设计概(预)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概算内容是否完整、真实,有无明显漏项、错项;概算调整、影响项目建设规模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重大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3.项目实施阶段质量管理审计。

  建设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总会有一些问题在事前无法预见,而一些隐蔽工程在结算时只能以签证作为依据,失去了审计的意义,如土方开挖、粉喷桩、管线预埋等。这就需要审计人员深入现场,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掌握结算审计的第一手资料;更重要的是在现场能熟悉施工情况,掌握实际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及使用的材料与合同要求的区别等。此阶段的审计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工程是否按图、按规范施工,对合同内没有的工序和项目是否及时提出并做好记录;二是对暂定工程或材料是否经过认真核定,是否以签证或联系单的方式详细记录下来;三是工程签证内容是否真实、数量是否准确,签证程序是否合规、及时,尤其要关注隐蔽工程的签证;四是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的约定以及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五是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或允许他人借用本单位资质承担施工任务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转包、肢解分包工程情况;六是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投标文件约定设置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编制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和重要材料进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资格和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约定一致,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未纠正情况;七是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约定设置组织机构,实验室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人员与数量是否与投标文件约定一致,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未纠正情况;八是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规定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九是隐蔽工程、防水工程等是否按照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有无上一道工序未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即擅自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情况;十是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对单位、单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是否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投入使用的工程是否都经过验收合格,验收报告是否报主管部门备案。

  4.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审计。

  一是审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采购是否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招投标工作是否合理合规;是否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内容是否规范;二是审查钢筋、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计划进场点验记录、合格证、材质证明、实验报告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有关材料检测频率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延伸审计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供货企业,分析主要进货渠道是否合规,有无混入品牌不合规、材料不合规产品现象。

  (二)工程实体质量审计。

  1.工程实体质量审计原则。

  一是对工程实体质量审计的监督抽查,可自行委托或要求施工单位委托检测单位检测;二是抽查的重点是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使用功能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三是抽查的内容和部位应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结构形式、施工进度和质量状况等因素确定。

  2.工程实体质量审计主要内容。

  一是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二是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三是现浇楼板结构厚度;四是砌体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五是安装工程中涉及安全的重要项目;六是钢结构的重要连接部位;七是道路工程中路基、基层、面层的压实度;八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中的桩基础和主体工程中的桩、柱、梁、板、墙、预制混凝土构件等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的内部缺陷,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位置、强度以及混凝土板的厚度;九是给水、排水、燃气等管道工程中的功能性试验。

  3.工程实体质量审计主要方法。

  (1)混凝土强度可采用回弹法、回弹超声综合法、贯入法、拔出法等;(2)对桩和地基的承载力、对钢结构的稳定性、对钢筋焊接头质量受拉力等采用实验法;(3)钢筋的规格、数量和保护层厚度可用目测法、局部破损法、尺量法、电磁法和雷达法等;(4)构件的几何尺寸可采用尺量、激光测距等实测方法;(5)原材料、构配件可现场封样,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总而言之,要想全方位、高水平地为国家建设投资把好关,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还应从传统工作模式中拓展出新的审计思路,加大推广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力度,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的审计监督,积极探索工程质量审计的方式方法,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工程质量审计操作细则,真正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作用。(作者:裴艳 审计署太原办)

  参考文献:

  [1]《工程审计质量剖析》姚署霖 《山西建筑》 2008/02

  [2]《浅谈基建工程施工质量审计策略》李文

  《中国外资》 2008/07

  [3]《浅谈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的环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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