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工百分比法概述
(一)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前提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前提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具体表现在:
第一,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该前提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合同总收入一般根据建造承包商与客户订立合同中的合同总金额来确定,如果在合同中明确了合同总金额,且订立的合同是合法的,则说明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反之,则意味着合同总收入不能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表现为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与合同的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意味着企业能够收回建造合同的工程价款。如果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双方都能够正常履行合同,则意味着建造承包商能够收回工程价款,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反之,则意味着建造承包商不能够收回工程价款,经济利益不能够流人企业。(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第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该前提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二)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就是如何根据该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具体包括两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收入和费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三种方法: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较常用的方法。其计算方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其计算公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工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第二步,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时应采用倒挤的方式处理,以避免出现误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最后一年的合同收入=总收入-以前年度确认过的收入
最后一年的合同毛利=总收入-合同实际总成本-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