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期末将“进货费用”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对于已销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进货费用”账户。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仍保留在“库存商品——进货费用”账上,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反映在“存货”项目中。
对于“进货费用”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具体计算可采用“费用比例”和“结构比例”两种分摊办法。
采用“费用比例”分摊法时,应先求出分摊率,然后计算本期应保留的费用和本期应摊销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分摊率=(期初进货费用额+本期进货费用发生额)÷(期初结存商品金额+本期进货金额)×100%
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期末结存商品金额×分摊率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期初进货费用额+本期进货费用发生额-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
采用“结构比率”分摊法时,应先从明细账中计算出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然后再计算分摊率进行分摊。计算公式为:
分摊率=期末结存商品金额÷(期末结存商品金额+本期销售商品金额)×100%
期末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分摊率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一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
上述两种进货费用分摊的计算原理一致,计算结果也一致。一般企业可选择“结构比率”分摊法,因其更具实际意义。但无论选择哪个公式计算,都要注意指标口径的一致性。特别是采用“结构比率”分摊法进行计算时,“期末结存商品金额”和“本期销售商品金额”一般应以进价金额反映,“本期销售商品金额”指标可以从“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取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核算的,公式中的“本期销售商品金额”指标可以从“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