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分摊[2]
作者: 吴晖 楼燕芬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10-03-23 点击数:393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一、进货费用会计处理的主要规定   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并没有对商品流通企业的采购成本做出另外的规定。在2006年10月颁布的 ...

  其次,设置账户对进货费用核算。对于需要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的进货费用,可以设置“库存商品——进货费用”账户核算。企业在购入商品时,按进价成本核算和售价金额核算方法分别处理。对于采用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购入商品并发生进货费用时,借记“库存商品——××商品”(按进价金额)、“库存商品——进货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对于按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购入商品并发生进货费用时,借记“库存商品——××实物负责人”(按售价金额)、“库存商品——进货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商品进销差价”等账户。

  再次,期末将“进货费用”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对于已销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进货费用”账户。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仍保留在“库存商品——进货费用”账上,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反映在“存货”项目中。

  对于“进货费用”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具体计算可采用“费用比例”和“结构比例”两种分摊办法。

  采用“费用比例”分摊法时,应先求出分摊率,然后计算本期应保留的费用和本期应摊销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分摊率=(期初进货费用额+本期进货费用发生额)÷(期初结存商品金额+本期进货金额)×100%

  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期末结存商品金额×分摊率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期初进货费用额+本期进货费用发生额-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

  采用“结构比率”分摊法时,应先从明细账中计算出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然后再计算分摊率进行分摊。计算公式为:

  分摊率=期末结存商品金额÷(期末结存商品金额+本期销售商品金额)×100%

  期末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分摊率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一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

  上述两种进货费用分摊的计算原理一致,计算结果也一致。一般企业可选择“结构比率”分摊法,因其更具实际意义。但无论选择哪个公式计算,都要注意指标口径的一致性。特别是采用“结构比率”分摊法进行计算时,“期末结存商品金额”和“本期销售商品金额”一般应以进价金额反映,“本期销售商品金额”指标可以从“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取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核算的,公式中的“本期销售商品金额”指标可以从“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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