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企业发行的、债券持有人可按规定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票的债券。《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发行的某些非衍生金融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含有负债成份,又含有权益成份。对这些金融工具,应在初始确认时,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金额,再按发行收入扣除负债成份初始金额的差额确认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其初始确认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现就不同发行价格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计量进行探讨,以揭示债券发行价格对其初始计量的影响。
[例1]某公司20×7年1月1日等价发行面值2000万元、票面利率6%、3年期的可转换债券。每年末付息一次,类似无转换债券利率为9%。假设未发生交易费用。
债券发行价格:
1月1日发行时:债券发行价格=面值2000万元
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公允价值)=一般债券本金的现值+一般债券利息的现值=2000×(Pv,9%,3)+2000×6%(PAV,9%,3)=2000×0.7722+2000×6%×2.5313=1848(万元)
负债成份面值为2000万元,折价为152万元(2000-1848)。
权益成份初始确认金额:
权益成份=债券发行价格一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2000-(2000-152)=152(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15200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2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股份转换权)1520000
平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152万元等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调整152万元。即:
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负债成份折价
注:负债成份折价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与负债成份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溢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计量
[例2]承例1,假如公司2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债券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其他条件不变。
债券发行价格:
1月1日发行时:债券发行价格=债券本金的现值+债券利息的现值=2000×(Pv,5%,3)+2000×6%(PAV,5%,3)=2000×0.8638+2000×6%×2.7232=20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