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构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长效机制成为自觉行为
发布时间:2010-01-18 点击数:2497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卢天如/文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具有极强的外部性质。会计信息质量已远远超出其对企业本身的影响范围,而是关系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分析失真原因到认识检查的长期性 会计信息失真之所以 ...

■卢天如/文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具有极强的外部性质。会计信息质量已远远超出其对企业本身的影响范围,而是关系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分析失真原因到认识检查的长期性

会计信息失真之所以发生,我们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

经济利益的驱动。企业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少数企业却采取谎报利润等手段,夸大经济效益,骗取社会及投资者的信任。由于其违规行为的收益往往远远大于造假成本,所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同时,由于目前中介审计市场的供大于求,致使行业内部竞争激烈,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往往屈从于企业的违法违规意图,出具其所需要的虚假审计报告。

内部财务制度体系不健全。有些单位的领导重经营、轻管理,重利润、轻核算。有些单位虽有制度却形同虚设,落实不到位。有些单位的制度之间缺乏相互制约,影响了制度体系的合力。

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有些会计人员平常疏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容易出现差错,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只考虑局部利益,甚至混淆是非,没有把编制虚假报表视为不道德行为,反而还误认为是业务技能高、本事大的表现。

法律法规存在缺陷。在惩治规定中,有些规定得不细致,只提出了基本原则,给企业留下了操作利润的空间。有的企业钻政策的空子,运用不合法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调整企业盈亏,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会计造假之风。

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会计人员都是在企业经营者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迫于压力,部分会计人员往往不敢履行监督职责。

从存在问题反思建立长效机制

近些年来,会计信息检查工作成绩斐然,但客观地讲,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滞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未得到全社会应有的重视。在人们的思想中,不少人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缺乏认识,往往只当作企业本身的问题,而未认识到它会影响政府决策,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正常生活秩序。还有人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只当作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惩治,而忽视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缺乏长远规划,事前事中监督检查少。各省每年都要安排一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还要确定一些重点行业和检查内容,但从总体上看,这些检查普遍缺乏长远规划,且以事后监督检查居多,事前、事中的少。

三是有关部门分工不明确,重复检查现象严重。我国法律规定,审计、财政、税务、人大、国资、监察等部门都有监督权,但对各自的监督范围、职责等却未做出明确分工,结果导致多个监督主体各自为政、互不沟通,部门之间既存在监管职能交叉和检查内容重叠的地方,又存在缺乏衔接配合、检查结论不能互相利用等问题。

四是财政监督力量薄弱,检查队伍底气不足。以甘肃省为例,全省财政监督部门共有在编人员370人,而全省国有企业就有1524家,要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实在是力不从心。加之有些监督人员知识更新不及时,或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特征和会计舞弊手法了解甚少,每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都只好聘请注册会计师来参加。而事务所本身有任务、讲效益,普遍都不愿意安排注册会计师。结果是今年派张三,明年派李四,支差应付。这使得每年的检查队伍很不稳定,难以有效地进行人员和工作的管理,检查质量也参差不齐。

大胆创新积极建立检查长效机制

制定长远规划,建立检查工作制度。建议财政部制定长远规划,建立工作制度,明确提出检查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各省、市、县也要制定长远规划,并把规划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调整工作思路、突出检查重点。

一是考虑有些地方财政监督力量薄弱而注册会计师行业力量比较强的实际,把财政部门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为检查重点的工作思路,转向以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检查并重的工作思路;二是将会计监督由“纯检查型”转变为“检查服务型”。

加强队伍建设,构建约束和激励机制。要将那些既懂会计或审计理论知识、又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选拔进来。对现有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人员,也要坚持干部的后续教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进行培训。同时,还要在培训方式上加以创新,注重培训实际效果。

协调内外关系,构建大监督机制。内部关系的协调包括2个层面:一是财政部门从事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要和企业、法规制定、注协等相关处室多沟通、多协商,使会计信息检查的计划更合理,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更准确,检查成果的应用更有效;二是财政系统内部,要健全和完善中央、省、市、县4级联动制度。外部关系的协调就是要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政与审计、税务、国资、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既避免重复检查,又有利于形成最大的合力。

综合利用信息资源,构建检查工作信息化管理机制。财政监督部门要建立以国有企业、重点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会计信息质量数据库,及时发现、分析可能存在的异常信息,建立会计信息失真的预警预控机制。要加强与国资、审计、税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提升监督层次,建立检查结果传导应用制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束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被查单位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体系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的建议,要建立健全跟踪回访制度,并将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的网上进行公告,或对一些典型案例曝光,既打造“阳光”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又扶正压邪、扩大影响,表扬鼓励和宣传那些遵纪守法的单位,威慑那些违法违规的单位,发挥财政监督的警示效应。

(作者单位:甘肃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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