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2]
作者: 朱文华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09-12-02 点击数:367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本目的是为细化预算编制和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真实依据,为制定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提供准确数据,为深化国家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监督、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 ...

  (四)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 一是盲目决策对外投资,对于被投资单位了解不够,对投资项目考察不细,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合同中对投资方式、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约定不严,没有相应部门的人员负责,相关的投资文件和资料没有备案存档,难以查找。二是对外投资后,不关注投资运行过程和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有的被投资单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投资单位还不知情甚至无法联系,形成投资损失。

  (五)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无形资产是没有物质形态却能给占有单位带来较大经济利益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无形资产的概念和保护意识,包括一些科研院所尽管有科研成果但在财务账面上得不到反映,许多技术开发转让、合作的成果与单位无关,无形资产的损失是潜在和巨大的。无形资产得不到保护的主要原因是领导认识不到位,财会人员不知如何进行会计确认、计量,科研人员利用公共资源创造的无形资产被转化为个人职务成果。

  三、新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构建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是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资产管理的目标应该是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有效使用,确保保值,而不是用于营利。资产清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手段。所以,每次资产清查之后,都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巩固资产清查的成果。结合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管理改革的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新任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健全运行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根据新形势下资产管理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需要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产采购、登记、保管、使用、核销、赔偿等各项制度,杜绝资产的损失浪费行为,把资产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立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和产权变更登记制度,提高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建立有效的资产预算管理机制,通过资产存量分析,提出资产购置、配备、处置方案,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收支分配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资产管理的违规行为。单位所有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未列入采购预算的不得采购,保证资产购置科学、配备合理、使用高效。

  (三)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发挥国资和财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资产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手续。资产处置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接管理权限上报审批或审核备案。加强对外投资监管,跟踪资产运行过程,防止资产收益流失。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及相关稽核制度,一要建立资产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使用人;二要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关心资产的存在状况,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处理资产盘盈或盘亏,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同时财务部门要配合做好投资监管和欠款催要工作。

  (四)加强国有资产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 单位要重视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资产管理工作队伍。资产管理工作者也要适应形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资产管理方式,充分认识到自己担负的重要职责,对单位资产的家底要清、情况要明,及时提出资产购置、配备、处置等合理意见,保证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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